电科数字信披违规遭罚 投资者维权索赔持续进行
近期,长期从事投资者维权代理业务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依据相关处罚决定,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即电科数字,股票代码:600850)因涉嫌证券信息披露不实而受到调查,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案件经过如下:2026年6月19日,电科数字对外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电科数字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柏飞电子)为电科数字旗下全资子公司。2025年12月17日下午以及2025年12月31日下午,电科数字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分别对外披露两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声称"在卫星互联网业务方向上,柏飞电子主营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大类产品",并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已搭建起全国产化的整体方案"。
2025年12月18日下午及2025年12月30日上午,电科数字针对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提问作出回应,再次表示"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然而实际情况是,电科数字所提及的三类产品,仅是柏飞电子为配合客户开展专项研究而提供的相关产品,其后续商业化前景仍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且相关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尚不足0.1%。此外,柏飞电子所交付的产品中,软件部分并不涵盖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硬件的选型与设计亦由客户主导完成,相关技术成果的归属权亦归客户所有。电科数字所宣称的"已成功构建全国产化解决方案",实际上仅指柏飞电子交付产品中采用了国产化元器件,与真正意义上的卫星互联网解决方案相去甚远。电科数字未能如实、完整地披露柏飞电子在相关产品研发过程中的真实参与程度、产品所处研发阶段、营收占比偏低以及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关键信息,由此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资者形成错误认知,构成误导性陈述。
2026年1月13日,电科数字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上海证监局最终裁决:对电科数字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对侯志平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100万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主体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投资者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赔偿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交易佣金及印花税损失等。
"目前我们正分批次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初步确定:凡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买入电科数字股票(代码:600850),且截至2026年1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投资者申请维权索赔需准备: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单、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今的股票交易对账单、本人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文系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厉健律师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获评"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自2003年起,厉健律师已代理投资者成功起诉五粮液、大智慧等超过150家上市公司并获得赔偿,成果斐然。其中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为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领域第一案。厉健律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逾千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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