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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划出基础教育20条禁线 强化规范办学底线

发布时间:2026-03-27 11:0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15

今天(2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将聚焦教育公平、日常管理、办学治校、校园安全、教育生态五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巩固行动,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

《通知》明确了“五项巩固”的重点任务。

一是巩固提高教育公平水平,通过规范招生秩序、规范学籍管理、治理“隐性失学”等问题,推动教育公平持续提升。

二是巩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哨点学校”监测、优化课间活动安排、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管理、规范作业与考试管理,推动“健康第一”理念贯穿学生成长全过程。

三是巩固提高办学治校能力,通过实施领导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县长局长专题培训、基地校跟岗研修、学校声誉评价等举措,推动规范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四是巩固提高校园安全水平,通过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校园欺凌、深化“三项整治”等措施,推动校园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巩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通过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家校社协同,优化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安心育人、社会尊师重教的教育环境。

《通知》还公布了20条负面清单,围绕危害政治安全、破坏教育公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导致课业负担过重、师德失范、损害群众利益等六类问题,进一步明确禁止性要求。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

1.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论和行为,或借助网络媒介、论坛讲座、试卷试题、教参教辅、电子产品及其他公开场合传播错误观点。

2.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超标超前开展教学,挤占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课时。

3.严禁布置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者安排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严禁违反日常考试管理相关规定,过于频繁组织考试,增加学生学业负担。

5.严禁违反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睡眠时间的规定安排作息,造成学习时间过长,或者以各种形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课间限制学生离开教室等行为。

6.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推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

7.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教学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课程内容,或者通过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8.严禁中小学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者将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9.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实施排名奖惩,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在校园内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带有诱导性的升学标语。

10.严禁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1.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或者通过直播打赏、知识付费等方式向家长变相索财,发布制造焦虑的内容牟利。

12.严禁学校背离立德树人要求,在学校管理中制定违背常理认知、公序良俗、缺乏相关依据的校规校纪条款,出现区别对待学生、伤害学生和家长感情等管理行为。

13.严禁学校对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漠视不管、放任纵容。

14.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违背身心发展规律、与年龄特点不相符的商业活动、竞赛活动,或者在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中弄虚作假、买卖时长等行为。

15.严禁在学生入团、入队以及班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出现谋取私利、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问题。

16.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流于形式,风险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失当。

17.严禁学校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堂运行、食品卫生安全等监管不到位,导致学生食用腐败变质或者卫生健康安全不达标的食物,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问题。

18.严禁违规选用教材、违规征订教辅,或者以任何形式强制、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19.严禁违反校服选购相关规定,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借校服购买牟利、侵害群众利益。

20.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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