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就农达致癌风险警告对拜耳展开质询
美国最高法院就拜耳(Bayer)公司是否因未向消费者明确“农达”(Roundup)除草剂可能引发癌症的风险而应承担法律责任一事,对该公司进行了审问。此案的判决结果可能影响数以千计针对该公司的索赔案,并有望为这场纠缠拜耳公司多年的法律纠纷画上句号。
周一,立场各异的法官们似乎倾向于采纳一种观点,即根据密苏里州一项要求企业就产品风险向消费者发出警示的法律,这家制药与农业巨头可能面临损害赔偿诉讼。即便监管机构已认定该产品使用安全,并且其产品标签符合联邦法律要求,这一观点依然成立。
如果判决结果对拜耳不利,将严重阻碍该公司应对“农达”相关诉讼的努力,这些诉讼已使其损失了数十亿美元。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拜耳的论点表示出一定的理解,该论点强调联邦法律旨在规范除草剂标签的统一性。但他同时提出了疑问:如果联邦政府批准使用的产品在事后被证实存在危险,各州为何不能采取行动?
他表示:“如果各州的主张被证明是合理的,那么在联邦审批过程中,如果各州能够有机会提醒公众注意相关危险,这也许是件好事。”
自2018年以630亿美元收购孟山都公司以来,拜耳便深陷围绕“农达”的法律泥潭。“农达”是全球范围内应用最为广泛的除草剂。正是通过开发这种高效的除草剂,孟山都彻底改变了美国的农业格局。
近十年来,数以万计的消费者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农达”的主要成分草甘膦是导致他们罹患癌症的原因,并声称该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告知相关风险的义务。
拜耳请求最高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涉及密苏里州的一位园丁John Durnell,他曾长期使用该除草剂。他声称,接触该产品导致他患上了非霍奇金淋巴瘤,而该公司未能在产品标签上就此风险发出任何警示。最初,一个陪审团裁定他获得125万美元的损害赔偿,州上诉法院也维持了这一判决。
在最高法院获得有利裁决,是拜耳首席执行官Bill Anderson今年旨在遏制“农达”相关诉讼的核心计划之一。倘若拜耳胜诉,将可能促使数千起针对该公司的案件被驳回。尽管部分原告仍有机会重新提起诉讼,但拜耳的胜诉将使其面临的关键指控——“未尽到警示义务”——不成立,从而可能大大增加原告方在庭审中获胜的难度。
拜耳公司一直坚称“农达”产品是安全的。全球多个国家政府以及美国环保局(EPA)已多次判定,草甘膦对人类致癌的可能性极低,并批准了不含癌症警示的“农达”产品标签。然而,世界卫生组织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15年将草甘膦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
Durnell及其他原告方认为,该公司理应就该除草剂潜在的健康风险,向农民和园林工人提供更全面的警示。但拜耳辩称,这些诉求超越了环保局的监管权限,并将导致各州各自为政、监管不一的混乱局面。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禁止各州强制实施与联邦法律要求不符或额外的警告规定。
尽管各州有权将某一产品下架,但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就此提出质疑:既然存在更大的权力,为何不能也允许各州对未能履行危险警告义务的公司进行惩处?
他问道:“既然更大的权力存在,为何较小的权力就不存在?”
美国总统特朗普政府曾支持拜耳的上诉,其理由是,该公司不应因未警告消费者而承担责任,因为环保局已批准了“农达”不含警告的标签,并且在未获该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公司无权擅自添加警告。
Durnell的律师Ashley Keller则认为,州法律和联邦法律都必须得到遵守。但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对此提出了质疑。他问道:“如果同一标签在一个州被视为违法,而在另一个州却合法,这如何能称得上是统一?”
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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