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要求国贸期货整改 内控存在缺口
厦门证监局就对国贸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作出决定
国贸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公司在2025年实施的部分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由此,你公司报送的监管报表中相应财务数据出现不准确情形,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将上述事项纳入诚信档案管理。请你公司引起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具体可行的整改安排,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根据需要开展检查验收。
若对本监督管理措施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继续执行,不因程序启动而暂停。
厦门证监局
2026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赵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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