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管理拟出新规,强化退出机制与公众监督
国家文物局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征求意见稿要求,博物馆需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利用现场公告、官网等渠道发布藏品资源、征集及退出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博物馆可通过购买、捐赠、交换、调拨等合法途径获取藏品。获藏品前,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真伪与价值鉴定,确认符合入藏标准。严禁征集来源非法或来源不明的藏品,征集行为需遵守职业道德。藏品取得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入藏手续,逐一填写凭证或清册并核收。 博物馆应将完成入藏及定级的文物及其他藏品及时登记入馆藏品总账。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