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公司以AI取代岗位裁员,法院判赔3.5万
魏某进入某智能公司,担任平面设计师一职。工作三年多后,该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调整后,原有的平面设计师职位被撤销,并增设了全案设计师等新职位。公司辩称,原岗位的工作内容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完成,架构调整导致该岗位取消,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就离职补偿问题与魏某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指出因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协议,故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魏某支付了3.3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