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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遭立案索赔,特定期间买入可维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近期向法院提交了23名投资者的索赔申请。凡是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一直持有并出现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加入索赔行列。 回顾该事件,2025年12月9日,惠伦晶体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指控虚构了上亿元的营收,并伪造了财务报表,以此掩盖数千万的资金占用问题。 广东证监局调查出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虚增成本费用以及虚增营业收入。这些违规行为共同编织

2026-07-14 19:18:58  |  11 阅读
惠伦晶体财务造假案获受理,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维权

惠伦晶体财务造假案获受理,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维权

一、财务造假事件被查处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近期收到立案受理反馈,早前提交的案件审查已获通过,正式进入审理环节。目前,符合资格的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维权。(刘鹏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5年12月9日,惠伦晶体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揭露了公司虚构上亿元营业收入,为掩盖数千万资金占用问题而伪造财务报表的违法行为。 广东证监局查证的具体违法事实涵盖三个方面: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虚增成本费用以及虚增收入。这些行为共同串联成一个“资金占用—造假掩盖—持续违规”的完整违

2026-04-16 16:52:49  |  18 阅读
惠伦晶体再遭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惠伦晶体再遭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一、财务造假被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近期向法院提交了一批案件并成功立案。目前维权通道依然开放,回顾此案,2025年12月9日,惠伦晶体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其虚构巨额营业收入,为掩盖数千万元资金占用而伪造财务报表,导致公司被实施ST处理。(刘鹏律师专栏) 广东证监局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项: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虚增成本费用以及虚增收入。这些行为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资金占用—造假掩饰—持续违规”的完整违法链条。 目前符合索赔的条件为:在2021年4月23日

2026-04-09 16:24:07  |  20 阅读

ST惠伦虚假陈述案新进展 投资者陆续提起诉讼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近日,投资者诉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伦晶体、ST惠伦(8.180, -0.66, -7.47%)(维权),证券代码:300460)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进展。 原告代理人之一、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本周我们又代理部分股民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6年1月12日,惠伦晶体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当事人信息披露违

2026-03-24 08:51:18  |  17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