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非“替代者”乃“利器”,司法底线已明确划定
1.裁判责任红线:法官是唯一主体 文中强调“裁判责任只能由法官承担”,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中的辅助审判原则完全契合:无论技术如何演进,人工智能绝不可取代法官进行裁判,司法责任最终由裁判者背负。 这意味着AI永远无法成为案件的“决策者”,其输出结果仅能作为法官或律师的参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AI的定位:辅助而非决策 AI擅长处理的是重复性、规则化的事务:- 迅速检索法条、整理同类案例 - 生成基础文书初稿、梳理证据清单 但案件的核心判断——例如如何解读证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