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学者共议AI法治前沿议题与法律规制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以“算法个性化定价的法律与经济学”为题,指出个性化定价本质上属于价格歧视。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对算法个性化定价明显转向高强度监管。从经济学主流观点来看,个性化定价是一级价格歧视在数字领域的演进与发展,是互联网时代信息高效流通的反映。但从法律角度看,个性化定价严重挑战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体上应当予以禁止。她主张统筹适用《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数字时代企业定价的创新,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