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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挖角二审改判及AI识别思路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改判,审理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恶意挖角纠纷。科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某公司)与追某有限公司(下称追某公司)及两者关联主体均属于同业经营者。双方此前曾因“从对方处招用员工”而引发商业秘密侵权争议,并围绕聘用事项签署过《和解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均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聘用对方在职或离职后未满半年且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相关人员等内容。尽管如此,追某公司仍招募了科某公司部门负责人、技术高管等离职员工二十余人,并通过规避安排帮助这些人员绕开竞业限制义务。科某公司认为该行为违

2026-04-29 12:03:56  |  4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