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放宽医用大麻管制政策 重分类听证会6月召开
美联邦政府拟把各州批准的医用大麻调整至第三附表,有望缓解Tilray Brands等企业的研究与税务压力,更全面的重分类听证会则安排在6月召开。
美司法部调整医用大麻分类,降格为低危管制药品
美国司法部代理部长托德·布兰奇4月23日签发指令,将获州政府批准的医用大麻从《管制物质法案》管制最严的附表一,调整至危险性更低的附表三。此举堪称美国联邦大麻政策半个世纪以来最关键的变革之一。政策要点变动自1970年起,大麻始终被划入附表一物质,与海洛因、LSD等一并视为"无医疗价值且极易滥用"的品类。经此番重新归类,医用大麻将与含可待因的泰诺、氯胺酮等药品接受同等监管。布兰奇发表声明称:"此次重新分类为开展该物质安全性与有效性研究铺平道路,终将改善患者照护质量,为医疗从业者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资讯。"产业获
美国司法部调整医用大麻产品监管分类
美国司法部周四宣布,将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或获得州许可的医用大麻产品从《管制物质法案》中最严格的附表一重新归类为危险性较低的附表三。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表示,此举旨在扩大美国人获得医疗选择的机会,并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更可靠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信息。 政策背景与影响 自1970年以来,大麻一直被列为附表一物质,与海洛因、LSD等并列,被认为“无医疗用途且具有高度滥用潜力”。此次重新分类意味着联邦政府首次正式承认大麻的医疗价值。但需要明确的是,此举并未使大麻在联邦层面合法化,仍仅限于经过州许可的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