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前副局长陈时飞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四年
2026年4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时飞犯受贿罪,处以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人民币四百万元罚金;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被扣押,将依法上缴国库。 现场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审理查明,陈时飞在2003年至2024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许可等方面的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总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