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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文:实施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AI助力教育强国

发布时间:2026-06-22 08:23阅读:2

根据商务部官网发布,6月9日,商务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住建部及文旅部等八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涵盖了5大领域共17项具体措施。

根据商务部官网发布,6月9日,商务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住建部及文旅部等八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涵盖了5大领域共17项具体措施。

强化人工智能+产品消费

(一)丰富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健全人工智能新品研发体系,加速发布新一代AI手机、智能PC及智能电视,普及智能家电、智能厨卫及智能照明等智慧家居设备,促进电子消费品与家居设备更新升级。孵化智能穿戴市场,强化AI眼镜等新品研发与普及,重点构建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曝光消费场景。大力扶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拉动智能车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互联的智能生态。促进AI与脑机接口、AR、VR、MR等技术深度结合,研制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及巨大消费潜力的新品。

(二)拉动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以市场导向为驱动,扶持研发拥有多模态感知与场景自适应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等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针对老幼等核心群体,加速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AI生活助手等新型智能产品应用示范,增强情感陪护、健康监测、移位助行及智慧家政等功能。

(三)构筑人工智能产品首发阵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持续扩大其国际影响力,将其塑造成AI产品展示橱窗与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AI产品首发首秀,依托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数贸会等展会资源,展示AI新服务与新产品。支持AI企业设立品牌专营店与体验展示中心,举办新品发布仪式。开展“AI进万家”推广活动。

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进人工智能+居家服务。推动生活服务业智能化转型,提升服务规范水平。加速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及智能厨房设备等,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家庭生活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行智能全屋定制等新业态。探索将智能家居及服务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引,加速AI技术在“好房子”建设中的落地。

(五)深化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养老“一张网”。引导养老机构应用AI技术,部署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安防系统,配备智能护理及康复机器人等设备,设立智能养老产品展示专区,提供安全、智慧的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机器人结对研发与场景应用试点,加速智能产品在家庭、社区及养老机构等场景的验证与迭代。实施家庭智能化与适老化综合改造,扶持采购智能安全预警设备。

(六)拓展人工智能+文旅。推动AI赋能旅游,与行程规划、购票、导游导览及酒店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支持4A级及以上景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场景打造AI+实景体验项目。引导景区配备AI眼镜、AI耳机等智能终端,提供AI+导游导览等服务。积极推进AI赋能文化产业,鼓励运用AI技术辅助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及沉浸式体验等创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七)促进人工智能+食宿消费。加速酒店业智慧化升级,推进酒店服务机器人、客房语音智控系统及自助入住终端等应用。运用AI技术提升外籍人员酒店入住便利度。引导智能餐饮建设,在机关、院校、医院等推广“智慧食堂”,推进自助取餐柜、智能识别结算及自助咖啡机等智能设备应用。

(八)强化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推动AI赋能教育强国,实施生成式AI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专项,促进大模型从课堂迈向实践。升级教育数字化基建,打造智慧课堂示范标杆。推进研发AI学习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AI教育终端,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协同教学新模式。提升教师数字教学与智能教学素养,培育智能时代的新型师资力量。

促进人工智能+商业革新

(九)推动人工智能+批零行业。加速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推动老旧商业中心改造与步行街商圈智慧化升级,打造智慧商店与智慧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商业设施智能化改造。

(十)深化人工智能+电商领域。推动电商与AI深度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及直播等全场景与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优化智能客服与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体验。推广创意内容生成与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升运营效能。鼓励电商平台设立“人工智能+消费”专属板块。

(十一)普及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加速发展智慧物流,结合国家物流枢纽等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及智慧仓库建设。利用AI技术优化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网络,推广自助提货柜与智能快件箱等物流终端,提升偏远地区物流覆盖度。稳妥推进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院校及山区等划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与无人机等设备试验应用。

强化“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打造“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引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及国家AI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AI体验中心,促进AI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鼓励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及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为重点,开展AI产品租赁、共享与试用等新模式创新,促进商业应用与普及推广。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建立“人工智能+消费”领域应用开放清单,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案例评选。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与商业化落地。组织“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对接。支持智能体应用创新。鼓励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发展AI应用场景。

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强化财政等资金扶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推动AI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落实数码及智能产品购新政策,鼓励地方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制定并实施补贴政策,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AI相关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AI产品的金融需求研发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发挥国家AI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与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部署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边端算力及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

(十六)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加速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编制AI终端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及行业应用等产品标准。建立AI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与评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消费”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加速制定相关标准。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以及内外贸标准认证体系衔接,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在消费领域大模型研发、设计、训练、部署及运行各环节,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内容安全等安全能力建设。健全“人工智能+消费”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完善大数据算法与消费欺诈等治理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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