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AI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25-2029)
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数据局2025年4月25日印发)
为深化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发挥其技术优势,重塑人才培养模式、革新教学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现实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塑造学生正确价值观、道德观与社会责任感,引导其在学习与运用AI知识技能中树立健康科技伦理,关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与意识形态风险,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成长。
(二)坚持需求牵引、应用导向。紧扣教学实际与学生成长需求,以实效为核心,精准匹配AI应用场景,破解教育难点,提升教学质效。
(三)坚持公益普惠、优质均衡。践行全纳教育理念,推动AI教育资源覆盖全省所有地区、学校与学生,弥合数字鸿沟,缩小城乡、区域与校际差距,实现资源均衡配置与共享,促进教育公平。
(四)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强化政府、学校、企业与科研机构协同,一体化推进大中小学AI教育发展,兼顾安全与节奏,探索AI赋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师生AI素养,打造国家AI教育应用实验区。
2025年,建成一批高质量AI教育实验基地与典型场景,形成可复制经验。到2027年,建成统一算力调度机制,构建高标准AI课程与评价体系,支撑资源优化与个性学习。到2029年,实现AI教育基础设施全域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普及AI教育,形成成熟应用生态,推动教育系统性变革。
二、重点任务
(一)升级“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
1.建设教育大模型基础设施。探索全省教育算力共享机制,集成高性能计算节点、高速网络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教育魔方”中枢能力。推进“西湖之光”算力联盟、浙大启真算力中心、国家AI产教融合平台及教育大模型实验室建设,研发浙江教育垂类大模型与智能体开发平台,探索大模型赋能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浙江大学)
2.构建智能教育数据体系。建成浙江省教育大数据中心,完善适配AI发展的数据管理机制,实现教育数据全量集成、多维融合与综合治理。健全数据标准体系,汇聚教学、科研、管理等多模态数据,构建高质量教育语料库。搭建大模型预训练“沙盒”,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在安全环境中训练语料,确保模型输出合规、可控、适配,推动AI在教育中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数据局、浙江大学)
3.筑牢智能教育安全防护体系。全面落实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运行机制。推进数据分类分级、加密脱敏、权限管控与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强化AI语料全生命周期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完善AI服务备案与进校审核机制,加强模型、算法与内容安全管控。探索防御数据投毒与提示词攻击,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守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数据局、浙江大学)
4.打造泛在化教学环境。将AI教学空间纳入智慧校园建设重点,鼓励学校升级数字化设施,为学生提供AI体验、学习、探究与实践的新空间。汇聚社会资源,开发符合教育规律的AI教学系统与工具,全面支持学生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建设人工智能教育重点应用场景
5.推进教育应用平台智能化升级。设计智能教育体系架构,优化“学在浙江”平台,深化教师智能研修平台,运用AI技术迭代智慧教育平台,提供智能答疑、测评、学伴等服务。聚焦学习、教学、研究、评价与治理场景,推动AI深度融入教育教学,支持平台迭代升级,提升质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6.探索教学新形态。推广数字学习空间,集成智能学伴,规划学习路径,推送资源,支撑大规模个性化学习;打破区域与部门壁垒,构建“数字学校”,发展项目探究、自主学习等新场景,探索在线与混合教学,营造沉浸式体验与模拟实训环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助力教育治理与评价创新。鼓励地方应对学龄变化,试点AI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支撑教育“一件事”高效办理与校务“一网通办”,构建人机协同治理格局。完善数字化评价体系,推动数据驱动评价改革,支撑质量、办学水平、教师发展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实现精准督导;助力考试改革,服务人才培养转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数据局)
(三)推进学生人工智能教育
8.建立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AI相关学科建设,鼓励高校设立AI学院,构建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依托省AI学院平台,遴选优秀研究生,融合学历教育与研发实训。支持高校举办AI创新人才夏令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9.构建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学段与类型,研发适切AI课程。制定中小学AI通识教育指南,建设系列读物,完善信息科技、综合实践、劳动等课程中的AI要求,推广跨学科、大单元与学科实践教学。鼓励学校联合企业与机构开发校本课程。高校开设AI通识课,强化伦理与诚信教育;推动“AI+X”课程与教材研发,建设真实情境实践课,深化产教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0.开发普适化教学资源。在浙江智慧教育平台开设AI教育专栏,汇聚优质在线课程与视频资源,鼓励各地各校研发教学资源,丰富学习支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AI实验室向中小学开放,共享资源。(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1.开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实践活动。鼓励学校开设体验、操作、跨学科融合类活动,提升应用与创新能力,营造浓厚AI教育氛围。组织多样拓展与交流活动,办好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搭建展示平台,发掘科技创新潜力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
12.开展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培训。以《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为基,编制中小学与高校教师AI素养手册,研发培训课程,组织能力提升培训。建设教师智能研修中心,举办AI赋能教学创新展演,提升教研水平。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科技企业专家进校授课、开讲,丰富资源供给。(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3.开展教育管理者人工智能素养培训。设计面向管理者的人工智能战略与管理课程,举办教育局长与校长培训班,推动其适应技术变革,善用AI辅助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教育转型,提升智治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五)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实践研究与国际交流
14.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实践研究。建设省“AI+教育”产学研联盟,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与实训基地,突破关键技术。发布AI赋能高校教学创新方案,编制中小学与高校生成式AI应用指南,发布重点研究课题。建好6个教育部AI教育基地和100所省级试点校,培育10个试点区、50所试点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5.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AI教育大会,搭建学术交流与创新平台,促进国际专家参与。与国际组织、境外机构开展师生互访、学术研讨、课程共建等合作。探索国际合作研究,共建开放包容学术生态。鼓励中小学与海外姐妹校开展AI交流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6.探索人工智能人才国际培养新模式。引进海外优质资源,拓展高校AI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通过国际产学研协同,强化人才链与产业链融合,提升培养水平。鼓励柔性引进国际顶尖AI专家,服务浙江教育、科技与人才一体化改革。(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保障举措
为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落地,需从组织、机制、经费、安全、评价等维度强化保障。组建省级专家指导委员会,各地成立多方参与领导小组。建立“按用付费”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资源开发,构建应用生态。落实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有条件地区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合理安排预算。健全网络数据安全与监管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完善服务备案与审核机制,强化技术监督与伦理治理。将AI教育纳入教学常规与质量评估,开展监测评价,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