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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打造AI赋能教育新生态

发布时间:2026-06-29 10:06阅读:2

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育人为本、素养优先、应用导向、智能向善、安全可控,主动顺应AI发展趋势,推动智能技术与教育全要素融合、全过程贯通、全场景覆盖,统筹推进AI人才培养与应用创新,加快构建人机协同、虚实结合、泛在可及的智慧教育新形态,促进规模教育与个性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发展、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协同统一,培育适应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强劲支撑。

到2027年,基本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AI通识教育体系,AI在教育中实现常态化应用,适配各类教学场景的数字资源持续丰富,师生AI素养与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AI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稳步提高,全民AI素养培育机制健全,教学、科研与治理模式实现系统性转型,基础支撑更集约高效,创新生态更开放协同,智能技术应用更普惠、安全、高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场景,“龙江范式”初步成型。

(一)推动AI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

1.全面开展中小学AI教育。编制《黑龙江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与应用》教材,指导各地开好AI通识课,确保每学年不少于8学时。鼓励跨学科融合,融入课后服务、社团活动与研学实践。坚持科技与人文并重,聚焦核心素养,引导学生科学认知、合理使用智能技术,培养创新思维、伦理意识与实践能力。扩大中小学AI教育基地规模,支持边境与农村学校依托国家平台开课。深化“云帮扶”与“数字支教”,促进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2.推动职教专业智能化升级。科学构建“AI+”专业、课程与教学体系,提升与我省产业匹配度。支持职业院校在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生物经济等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共同体,校企共定方案,共建核心课程、教学资源库、新形态教材与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开放AI应用场景,提供高质量训练数据,强化学生岗位适应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数据局〕

3.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推动AI成为高校公共基础课,不少于2学分或32学时。支持建设优质通识课程与前沿交叉课程。面向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支持高校改造传统专业,建设AI特色“四新”专业。布局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群体智能、智能育种等方向,打造“AI+”微专业。支持哈工大试点“学科博士+AI硕士”双学位,联合国家人工智能学院、浦江实验室培养博士;支持哈工程建设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鼓励依托未来技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平台,培养拔尖交叉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4.推进终身教育AI通识普及。制定终身教育AI通识推进计划,围绕“AI+职业”“AI+康养”“AI+文化”等主题,开发职业化、适老化、生活化课程,依托国家与省级平台向社会开放。将AI纳入高校就业能力“双千”计划,鼓励开设微专业与微证书。指导高校与开放大学联合开发面向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AI素养课程,支持成果存入黑龙江学分银行。优化继续教育专业布局,支持自考开设AI相关专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5.提升教师AI应用能力。落实教师智能素养标准,依托“高校数字素养平台”“国培计划”“素提计划”等,分层培养“AI+”骨干教师。组建“AI+教育”讲师团,送课到基层。推广AI素养测评系统,开展规模化测评并强化结果应用。持续推进“国优计划”,将AI技术纳入师范生课程体系。将AI素养纳入教师考核、职称评审,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智能教育专项,办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AI赛道,激发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促进AI助力教育变革

6.加强“AI+”学生学习。建设高校“数字思政”创新中心,研发“龙江思政”大模型。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发智能学伴、AI辅导员等智能体,探索建立AI学生综合能力与身心健康数字档案,优化学习方式,提升质效,实现个性成长。推动AI在边境、乡村学校应用,助力自主学习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特殊教育智能辅具落地,支持监测、评估与康复训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创新“AI+”教师教学。强化智能教学系统应用,辅助教师备课、学情分析、生成多模态资源、优化方案、模拟教学,实现人机共创。探索“师-生-机”协同模式,开发强交互虚拟仿真实验,提升沉浸体验与个性反馈。辅助作业批改、在线答疑与分层辅导。组建“AI+”教学团队,分析课堂行为,开展AI循证教研,构建适应智能时代的教师研修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8.强化“AI+”科学研究。推广智能科研助手,辅助发现规律、解决复杂问题。鼓励高校建设智能实验室与自主实验集群,实现方案自设计、操作自执行、数据自分析,提升科研效率。支持大学科技园、双创基地开展AI创新项目,辅助选题、调研、实验与成果产出。推广“科交汇”智能体与省高校成果转化智能体,实现成果与需求精准匹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9.推动“AI+”教育治理。建设省教育数据治理与决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国家人才供需大数据,优化学科布局。引入AI模型预测学龄人口变化,驱动资源调整。开发智能命题系统,加强监考巡查,推行“AI评卷+人工复核”。探索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与德智体美劳横向评价。升级省级就业创业平台,提升“就业超市”服务能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扩大视频监控覆盖与校际互联,依托AI精准预警风险,增强校园安全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完善“AI+教育”基础环境

10.构建智能教育能力基座。用好教育科研网,推动省内公共算力中心与高校边缘算力、行业节点高效协同,保障AI教育应用。争取“两新”资金,升级数字化基础设施。参与国家基础语料库建设,打造高质量大语言语料与俄语媒体特色数据集。打通教育数据壁垒,动态更新资源目录,推动大中小学与教研机构数据互联,对接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与省政务平台。支持哈工大建设“理解当代中国”教育大模型、黑大建设“龙眼系统”,支持省内“双一流”高校参与国家AI教育大模型攻关并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

11.培育共创共享应用体系。全面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域应用,建好省级平台。推动“高校+中小学+企业”协同育人,共建AI课程与资源。鼓励高校建设AI(教育)应用中试基地,加快研发软件工程大模型并完成验证,重构“AI×SE”课程体系,优先在省内落地。鼓励高校师生参与AI学习社区与开源生态,助力优质教育智能应用发展。支持各级学校开发面向不同角色与场景的教育智能体,开展试点。组织高校参与AI先导应用场景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2.探索虚实融合未来场景。鼓励高校建设未来课堂、未来学校、未来学习中心与实训中心,打通AI应用“最后一公里”。支持“双一流”高校在重点学科布局教学与实践中心,打造精品AI交叉课程与项目,支撑学科升级。推动数字教材、智慧慕课与虚拟仿真实验建设,提升资源供给能力。鼓励建设智慧教室、AI通识教室、机器人与AI实验室、体验馆等沉浸式空间。推动智能终端应用,通过大数据构建学生画像,提供个性化资源引导。支持整合教育大模型与智能体,打造主题式学习场景,推动项目式、探究式、场景式育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打造“AI+教育”发展生态

13.加强AI教育研究创新。设立“AI+”教改专项课题,推动AI与认知科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交叉研究。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高校联合科研院所与企业攻关AI基础研究、新型架构与大模型应用。建强AI产教融合平台与研究院。持续实施“惠教惠校惠学”计划,推动头部企业为学校提供“一校一案”优质服务。探索设立AI教育研究院,构建“政产学研金”共同体,攻关技术体系、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平台基地、评估机制与伦理治理等共性问题。建设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跨校跨区协同教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4.强化AI教育保障体系。构建适应AI发展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将AI深度应用纳入高校增值评价与市县政府履责考核。鼓励教育机构、企业、科研单位研制AI应用、大模型评测、数据安全等标准规范。汇聚高校、企业、科研力量,打造新型工程技术团队,支撑AI教育人才需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谋划新型基建、数字资源采购、AI研发与应用项目,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15.拓展AI教育国际合作。发挥对俄前沿、一带一路节点、上合冰雪示范区地缘优势,依托金砖工程组织、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中俄同类大学联盟等,搭建AI国际交流平台。举办国际产学研用会议,深化与各国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支持哈工大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博士生培养创新中心,打造“跨学科、跨国界、跨院校、跨领域”博士联合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学校设立海外卓越工程师学院,扩大“开物工坊”覆盖,建好黑大“1+N”中俄国际云课堂平台,促进优质资源互鉴。推动省内高校参与全球教育数字治理,提升龙江教育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6.筑牢AI教育安全屏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增强重要数据防篡改、防泄露、防滥用能力。强化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与内容监管,确保生成内容健康向上。落实AI教育应用安全测评标准,保障模型、数据、设施、系统合规。推动软件正版化,确保AI应用安全可信可控。规范AI进校园准入流程,引导技术健康、有序、向善发展。落实评估备案、技术监测、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防范AI伪造、学术造假、应试内卷、隐私泄露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AI+教育”全过程,强化组织统筹、督导落实与保障支撑。省教育厅统筹实施;省发改委支持项目立项与资金争取;省科技厅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省工信厅协调AI企业与算力支撑;省通信管理局保障教育专网稳定;省数据局推动教育数据共享与治理。各地各校须将“AI+教育”纳入规划,制定方案,开展试点。成立省级专家指导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建立AI教育健康发展意见库,提供知识储备与风险建议。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管理干部AI领导力。建立试点培育、案例遴选、场景共享机制,通过官网、新媒体、数字素养提升月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