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赋智:驱动AI进化的深层逻辑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AI与文化融合”成为代表委员们探讨的热门议题。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着重推动AI与文化建设深度结合。在这场技术引领的变革浪潮中,文化远不只是人工智能的“运用领域”或“被动接受方”——恰恰相反,它是这场技术革命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在医疗、工业、物流等领域,人工智能解决的是效能与精度的刚性难题;而在文化领域,人工智能面对的是价值、情感及人性关怀。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文化能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最独特、最不可替代的价值支撑。
文化为人工智能提供价值与情感的“培育基地”。人工智能的演进,本质上是一个从“运算”走向“感知”,再走向“领悟”的过程。工业场景中,人工智能的任务是检测瑕疵、规划最优路线,目标清晰且易于衡量。然而在文化创作中,人工智能面对的却是价值的创造与传播。当人工智能进入这一场域,它必须学习处理意义的不确定性、诠释的多元性、价值的主观性。一幅画面的余韵、一首诗词的意象、一部影片的情感冲击力,这些难以量化的要素,恰恰是训练人工智能走向更高智能形态的“核心课程”。我们称之为“价值感知力”的培养——让算法不仅懂得“表象特征”,更尝试理解“深层内涵”。与此同时,文化为人工智能注入了不可或缺的感性层面。人工智能无法拥有情感,但当它参与文化创作时,它必须学习识别情绪传达、理解情感规律、生成感性标识。这个过程虽然不是真正的情绪感受,却能让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的情感需求。特别是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老年群体在心灵陪伴、精神抚慰方面的需求持续上升,具有情感理解能力的人工智能,将在老年产业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为人工智能开辟大众参与的“试验田”。如果说价值与情感的维度是文化对人工智能的“纵向”滋养,那么我国庞大的文化需求市场,则为人工智能提供了“横向”的试验场。从创作到传播、从教育到文旅,文化领域构建了一条极长的产业链——创意策划、内容产出、制作加工、推广发行、衍生品开发、用户反馈——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融入人工智能的能力,也都催生着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新需求。在生产端,人工智能正显著重塑内容创作模式,让普通创作者能够以极低门槛生成高质量文化产品,进一步拓宽了大众创作者的参与空间;在分发端,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推送让文化内容精准抵达目标受众;在体验端,全景式体验、虚拟镜像技术让文化遗产变得可触碰、可互动,故宫博物院对《千里江山图》的活态展示、各地博物馆的全景数字展,为人们探索传统文化提供了崭新路径。这种“需求拉动供给、供给催生新需求”的正向循环,正是文化赋能人工智能的鲜活体现。更重要的是,文化场景的大众普及性,使得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在最广泛的人群中得到检验、反响与优化。
然而,文化赋能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并非坦途。文化建设领域出现的一些挑战与难题,如产业层面的结构失调、资源要素的“两极分化”、版权难题、主体地位冲击等,促使我们反思人工智能的发展路径与监管框架。同样,历史也告诉我们,文化与技术的关系从来不是单向的“技术宿命论”,而是复杂的双向塑造过程。着眼当前、谋划长远,让文化真正赋能人工智能发展,需要在机制革新、平台搭建、人机协作、领域交叉、人才培育等多个维度统筹推进。这既是回应现实困境的现实需要,也是把握时代机遇的长远之策。
第一,完善制度保障原创权益。
人工智能时代的版权困局,本质上是工业化时期的版权制度与数字化时代的创作方式之间的脱节。破解困局,需要尽快建立适应人工智能特性的版权规则——明确人工智能产出内容的权利归属,规范训练数据的许可使用,建立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标识体系。更为根本的,是要在制度层面确立一个根本准则:技术演进不能以损害创作者正当权益为代价,算法的“学习”不能沦为对原创的免费占有。让每一次技术突破都捍卫创作尊严,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维护原创价值——这是人工智能时代文化繁荣的制度根基。
第二,构建平台释放文化数据潜能。
文化数据的碎片化、条块化、隔离化,是制约人工智能时代文化创作的瓶颈之一。从统筹规划入手,建立国家层面的文化数字资产平台,打破行政分割,降低创作者的检索成本,让闲置的文化资产真正转化为可利用的智能资源。建设地域文化基因库,为民族图案、传统手艺、非遗项目建立数字档案——这类“数据基础”的构建,将为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创作提供充沛且标准的素材保障,也能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获得全新存在形态。
第三,通过人机协作重构创作主体关联。
人工智能时代,人与工具的关系需要重新界定。人工智能可以给出选择,但最终决定权始终掌握在人手里;人工智能可以产出内容,但价值评估必须由人完成。理想的人机关系,应当是“协作共进”式的协同:人类负责创意主导、价值评判、情感传递,人工智能负责技术执行、效能优化、方案输出。对技术要“积极拥抱”,同时“保持人的主体地位”——这既是艺术创作的底线,也是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与技术相处的智慧。更深一层看,我们有责任探索人机协作的道德红线,去挑战算法可能带来的审美趋同,在技术思维中注入人文情怀的内核。
第四,借助跨界整合拓宽文化价值维度。
文化的活力在于传播与交汇。应进一步深化新兴大众文艺与文旅、文创、科技等领域的深度结合,创新打造“短视频+旅游”“网络文艺+IP开发”“数字游戏+传统文脉”等发展模式,培育数字博物馆、全景演出、智能旅游、虚拟文化社群等人文经济新形态。通过跨界融合推动“文旅商体一体化”,让文化在更广阔的场景中释放价值,让“体育筑台、文化演绎、旅游导流、消费提质”成为现实。这既是文化产业内生发展需求,也是文化驱动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五,强化人才建设夯实创新基础。
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创作,呼唤跨界人才——既要精通艺术规律,又掌握技术原理;既要熟知文化底蕴,又洞察数字审美趋势。搭建多类型、专业化人才培养平台,联合院校、行业组织、领军企业,开展创作技法、版权维护、国际传播等专题培训,重点培育年轻、基层、草根创作者。同时,完善人才评估与奖励体系,破除身份、学历壁垒,畅通人才发展路径,构建“人人可创作、人人能出彩”的健康产业环境。让每一个有创意的人都能依托技术赋能实现艺术理想——这才是AI与文化深度融合的本质。
作者:张建珍,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