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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人工智能+文旅”应用试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4-10 17:18来源:微信阅读:5

3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办科教函〔2025〕143号)。通知提出,将围绕6个重点应用领域,用1—2年时间推进4项重点任务,计划布局一批具有行业示范作用的“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现将文件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赋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包括但不限于推进舞台美术、灯光、音响、观演交互等集成技术和装备的智能化改造,对剧目创作排演开展仿真推演。增强人工智能在音乐、美术、戏曲等领域的内容生成能力,协助创作更多体现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的作品。强化艺术创作、生产管理、演出演播等数据采集,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分析与评价应用。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效

包括但不限于健全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机制,动态监测和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状况,精准将优质文化资源配送到基层。借助人工智能提供知识问答、讲解导览等创新服务及智能互动体验项目,并智能化收集、研判公众反馈意见。

(三)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包括但不限于面向文物保护修复、展陈展示等业务场景,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助力文物价值挖掘与传播。运用人工智能、动作捕捉等手段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信息进行记录与分析,实现智能化展示呈现。

(四)发展文化和旅游新业态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人工智能开展创意设计,推出富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国潮产品。推动人工智能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深度融合,创新应用智能眼镜、智能耳机、智能手表等终端设备,拓展体验型、个性化、认知型和情感型等服务消费新场景。

(五)增强旅游服务与治理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行程设计、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场景。提供智能讲解、自动翻译、智能客服等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运用无人机、机器人、数字人等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共享整合与挖掘分析,提升客流疏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

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探索行政审批、风险监测预警、公众服务、应急指挥等场景应用。针对重点领域实施非现场监管,智能化发现、分析和处置文化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优化举报投诉和行政执法流程,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二、主要任务

每个应用试点选择1个重点方向,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具体应用场景(优先支持围绕多个具体场景开展攻关并形成综合解决方案的项目),利用1—2年时间,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重点完成以下4项任务。

(一)数据治理

开展文化和旅游数据采集、汇聚、加工、标注、质检、管理等工作,探索建设本场景下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形成不少于1个数据集,数据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TB,推动数据集共享、开发和利用,丰富语料资源供给。

(二)技术验证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试点方向各类场景中的应用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增强通用大模型的文化和旅游服务能力,发展文化和旅游垂直大模型,利用人工智能升级改造文化和旅游业务系统、工具软件、智能终端等,持续提升大模型信息检索能力和内容生成水平。

(三)场景应用

聚焦试点方向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通过落地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现有业务模式、管理方式或服务形态改进优化,形成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标准研制

在试点方向推进高质量数据集、人工智能应用等相关标准建设,重点围绕数据加工、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高水平落地应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应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试点方向具备明确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并拥有较好的数据基础以及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整合能力。申报主体近3年内不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二)推荐流程

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应用试点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且每个重点方向最多推荐1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共建院校可直接推荐本单位应用试点1个。

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模板见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包括PDF版和Word版)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应用试点进行评审,择优部署,并给予重点支持,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和成效,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3日

申报材料准备与报送流程

在认真研读文件后,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准备并提交规范合格的申报材料,以下为主要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下载申报模板并规范填写。

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填写时应紧扣前述四项重点任务,确保逻辑完整、内容准确、数据充分。

第二步:完成内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需由申报单位进行内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将材料提交至推荐单位。

把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部直属单位可直接报送。

第四步:省级遴选与推荐。

经各省级文旅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后,将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每省不超过3个)报送文化和旅游部。

第五步入选与最终报送。

通过省级推荐的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含PDF版和Word版光盘)申报材料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邮编:100020)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尽快启动材料筹备工作,抓住政策机遇,抢占AI+文旅发展的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