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动车治理升级!AI智能监管系统全面启用
在郑州街头骑行电动车
哪些场景会让你顿时“心头一紧”
是余光扫到路口那一抹荧光绿身影
是热心路人高喊“前方有执勤交警”
还是空中突然传来:
“同志,请规范佩戴头盔”
为使“佩戴头盔”与“遵守信号灯”
成为出行必备安全准则
郑州交警动用无人机高空喊话
大喇叭从主干道响到背街小巷……
并非爱说教,而是因为
您的安危,始终让我们牵肠挂肚
然而仅依赖广播警示、人工劝导、空中监控,仍显不足
少数人劝而不听、说而不改
违反交通法规
给道路通行埋下巨大安全风险
伤亡事故屡有发生
如今,郑州交警迎来一位“智能帮手”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破解电动车违法治理困局
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正式启用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当前,首批4个重点路口已完成设施部署并启用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究竟是什么?
主要监管哪些违规行为?
具备哪些独特优势?
该系统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自动侦测、实时抓拍、现场警示、精准追溯、闭环处置全流程智能化管控:
前端感知采集装置,24小时不间断自动识别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违法行为,抓拍影像清晰记录违法全过程。
当违法情形出现时,系统即刻通过路口音柱进行定向语音警示,第一时间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借助人脸识别功能与人口信息库实时比对,精确锁定违法当事人身份,自动生成违法证据档案。
经由“河南交警”平台向违法当事人精准推送违法告知短信,明确违法事实、法律条款及指定处理地点,引导当事人自觉接受处罚。
自系统投入运行后
已有大量违法行为被“记录在案”
下面,我们曝光一组真实违法案例
违法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3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郭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9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路口空旷,傻等红绿灯太愚蠢”
“别人都走了,我跟着肯定没事”
不少电动车骑行者在路口总会心痒难耐
先是压过停止线
接着一步两步,驶入车流中......
闯红灯或许能侥幸通过
但更可能人车俱损、承担全责!
行经设有信号灯的路口务必按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不抢行、不分心
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切勿因一时之快而闯红灯
违法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刘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7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段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戴着闷热、行动不便,懒得戴”
“遇到交警检查再戴”
“走小道可以不戴”
头盔绝非装饰品
紧要关头确实能救命!
2026年1月13日14时56分,上街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新能源小汽车发生碰撞,头部瞬间被卷入车轮下。
幸运的是,该男子规范佩戴了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此次事故中仅受轻微擦伤。最终该男子因闯红灯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次闯红灯,全责;一个头盔,保命。这就是“戴”与“不戴”的本质区别。
非机动车属于“肉包铁”
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受伤害更重的必然是非机动车一方
因此,非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珍爱自身生命
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韩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6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巴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5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宋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鲁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3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
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骑行时违法载人叠加任意一项交通违法
一压、一挤、一碾、一撞
若发生事故
必将两人同时置于险境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的启用
旨在运用科技手段
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
守法意识与遵章率
从源头遏制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
保障市民出行平安
同时,也将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文明程度
助推郑州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进程
规范佩戴头盔,等于为自己增添一份保障
遵守交规,等于为家人减少一份担忧
愿每一位骑行者
都能将安全“戴”在头顶
将法规“记”在心头
文明出行,平安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