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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AI法规正式实施:企业进入东南亚市场的合规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13 20:18来源:微信阅读:5

文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黄迪律师团队

2026年3月1日,越南《人工智能法》(Law No. 134/2025/QH15)正式生效,越南由此成为东南亚首个出台独立AI立法的国家。该法由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10日高票通过,共8章35条,是越南首部专门针对人工智能活动的系统性法律规范。

越南既是东南亚 AI市场的核心增长极,也是出海东南亚的 “合规试金石”——其立法既借鉴欧盟《AI法案》的分级监管逻辑,又贴合本土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规则兼具严格性与灵活性。对于正在或计划出海越南的AI企业而言,这部法律的施行既是合规挑战,也是市场机遇。本文旨在帮助出海企业全面理解越南AI法律框架的核心要点,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实务合规建议。

01

产业趋势:

人工智能驱动越南经济跨越式发展

越南国家创新中心(NIC)、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及波士顿咨询公司(BCG)于2025年9月联合发布《越南人工智能经济2025》报告预测,到2040年,人工智能有望为越南国内生产总值贡献1300亿美元,相当于当前经济规模约25%。其中,人工智能应用增长最快领域为金融科技,其次是在线教育、医疗健康及电子商务。目前,越南拥有765家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初创企业,在东南亚地区排名第二,仅次于拥有1100家初创企业的新加坡。FPT、Viettel、VNPT、VinGroup等越南大型公司纷纷设立人工智能研发中心,聚焦本土化产品和创新应用。

02

立法定位:

在安全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越南《人工智能法》的立法方针为“管理以促进发展”,力求在风险管控与鼓励创新之间取得平衡,符合国际惯例。在立法过程中,越南政府深入研究了多国AI监管经验——包括欧洲(严格管理,注重安全)、日本(主要促进发展)、韩国(兼顾安全与发展但安全部分相对较轻),最终选择了一种“选择性结合”的路径:安全标准高于韩国的基本水平,但比欧洲更轻、程序更少;发展力度则与日本相当。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法定位为一部框架法,主要规定人工智能国家管理的原则和框架,技术性细节将交由后续政府法令细化。这种立法模式适合技术领域快速发展的特点,也建议出海企业持续关注相关法令动态。

《人工智能法》第一条明确,法律适用范围上,覆盖人工智能系统、开发者、提供者、部署方、使用者的全生命周期,明确了“谁开发、谁负责,谁部署、谁担责”的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清晰划分了不同主体的核心责任。除了纯粹服务于国防、国家安全、基本民生目的的人工智能活动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实现了对商业性人工智能活动的全面覆盖。出海企业需根据法定角色准确界定自身定位和责任义务范围。

在管辖效力上,该法既适用于在越南境内开展人工智能活动的机关、组织与个人,也直接适用于向越南市场提供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参与越南人工智能活动的外国组织与个人。这意味着,即便中资企业注册地不在越南,只要其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进入越南市场、触达越南用户、处理越南数据,均需遵守该法。

主 体

核心责任

开发者

保障系统技术安全性与合规性,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配合事故调查与技术支持工作

提供者

承担风险分类与报备的第一责任,保障系统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履行信息透明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说明

部署方

按核定用途与风险等级运行系统,保障数据安全,留存完整运行日志,及时报告并处置事故,承担高风险系统的先行赔偿责任

使用者

遵守系统操作规范,不得非法干预系统功能,发现事故及时向部署方报告

03

以风险分级为核心的差异化监管

风险分级监管是越南《人工智能法》最核心的制度设计,将全部人工智能系统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对应不同的监管强度、合规义务与检查频次,实现了监管资源的精准适配。

(一)三级风险分类标准

1.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指可能对组织、个人的生命健康、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系统,是该法的核心监管对象。判定核心维度包括:是否应用于医疗、教育、金融等直接影响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核心领域;是否对人权、国家安全存在重大影响;系统使用范围与影响规模是否广泛。

2.中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指因使用者无法识别交互主体为人工智能,或无法识别系统生成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