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AI监管三足鼎立:中欧美各走各路
当我梳理各国AI政策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欧盟、美国这三大AI重镇居然在同一时期先后推出了各自的监管方案,但路径截然不同。
近期的政策动向显示,这三个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力量,不约而同地在四月前后亮出了监管底牌。三条发展道路各有特色,令人目不暇接。
有学者精辟地总结为:「欧盟权利导向、美国市场驱动、中国政府管理」。
起初我以为是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的说法,但查阅多方资料后发现,无论是杜克大学的Lim教授,还是清华大学的梁正教授,都在反复讨论这个三角框架。
看来这并非主观臆断,而是各方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路径差异,或许根植于各自的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这个话题值得深入探讨。
先看中国的新政策。研读十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后,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管得太严”,而是终于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把之前零散的规则给串起来了。
从事AI落地的同行们应该深有感触。过去经常听到大家抱怨:算法备案完成了,生成式人工智能许可也拿到了,怎么又冒出个伦理审查要求?这不是重复劳动吗?
这次的政策直接解决了这个问题。
之前的行政审批流程,如果已经包含了伦理要求,就无需再进行专家复核;反之则需要补充一次伦理审查。总而言之,都要受到「伦理约束」。
说得直白点就是:「早配合早省事」。早点跟上监管节奏,流程就简化;要是躲躲藏藏,那全套审查等着你。当然,最重要的不只是监管本身,而是如何监管、监管什么。
这次的监管审核流程划分得比较细致:
不过说句实在话,看到十部门联合发文,我还是有几分担忧。那位做合规的朋友曾跟我倒过苦水:一个AI项目有时网信办找完工信部找,两边要求还不完全一致,光协调就耗费两个月。
但愿这次的五套程序真能协同运作,别最后变成了层层审批、到处漏风的形式主义。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制度设计需要引入博弈思维才能真正落地。
再看欧盟的操作,委实让人摇头。
犹记当初《人工智能法案》出台时,整个欧洲都高调宣称要做“全球标杆”,要产生所谓的“布鲁塞尔效应”(即欧盟制定规则、全球跟随遵守),让全世界的AI开发者都来适应欧洲标准。
布鲁塞尔是比利时首都,更是被誉为“欧洲的首都”。“布鲁塞尔效应”(Brussels Effect)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阿努·布拉德福德教授在2012年首次提出,描述的是欧盟凭借其庞大的单一市场,无需动用强制力,就能将内部法规演变为全球标准的现象,也被称为“单边监管全球化”。简言之,就是欧盟通过规则制定影响全球市场的能力。
然而真正要落地时,突然发现状况频出:配套的标准化文件尚未出台,监管机构的人员配置不足本土企业天天抱怨合规成本高到难以承受。
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把高风险人工智能的合规期限往后推——最长延了16个月,据说能给企业省下大笔开支。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欧盟自己的企业都快支撑不住了,还怎么去引领全球?
之前我跟朋友打趣,说欧盟这是“立法五分钟,调试两年半”。如今看来,竟一语成谶。想当全球规则制定者的老师,结果自己先跟不上节奏,这种尴尬,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
说到美国,我立刻想到去年加州SB1047AI法案的大戏。
大家都以为加州要做全美第一个吃螃蟹的州,推出前沿人工智能安全法案。参众两院好容易闯关成功,送到了州长纽森面前。
结果呢?「一票否决。」
想推翻否决吧,票数又不够,一场轰轰烈烈的立法运动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泡汤了。
想管吧,科技巨头立刻跳出来反对,说你扼杀创新、要赶走人才。不管吧,老百姓又不答应,说算法歧视、深度伪造都要泛滥成灾了,政府在哪?再加上两党天天掐架,拜登时期刚有点严监管的苗头,换个届立马给你全松绑。政策跟荡秋千似的,一紧一松,把企业都给整懵了。
你说这闹不闹心?这就是美国AI监管的真实写照。多方都在博弈——背后是资本的力量在运作。资本的背后,当然又是市场。但有个区别,资本不等于市场,有时两者利益相悖。
说到底,美国就是在用「“不管”换“创新”」。反正美国以为自己技术最强,资本最厚,总想先跑赢了再说。至于那些潜在的社会风险?先放一放,以后再说。
把这三个地方的路径摆在一起看,其实挺有意思的。这三条路,真的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吗?似乎也未必。
欧盟想守住各方权利的底线,结果发现超前立法要付出代价。美国想靠市场自由冲刺技术巅峰,结果社会风险攒了一堆账本。中国想靠国家意志快速搭建规则框架,结果还得看基层执行能不能把协同做好,别把管理做成了内耗。
「哪有什么完美的路径,都是自己的日子自己过,选最适合自己的那双鞋罢了。」
不过,无论最后选了哪条路,我们都得守住一条底线:
别把监管做成了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那就太没意思了。毕竟我们要的不是谁的规则写得最漂亮,而是人工智能真的能好好帮人类干活,给人类带来福祉,对吧?
你们觉得这三条路,最后谁能走得最远?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