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AI+行动,加速智能工具与大模型应用
深入推进“人工智能+”战略,促进智能编程工具的研制与应用,鼓励采购大模型及智能体服务。
开展工业数据基础建设,组建数据合作联盟,打造多领域高质量行业数据集。
壮大数据标注、认证等专业化服务,探索构建分级分类的数据确权、评估及定价体系。
合理规划算力资源与边缘计算布局,健全智算云服务体系。
聚焦数据赋能,开展重大及高价值应用项目,培育数智化转型服务商,树立数据、算法与场景协同应用典范。
布局高效质量基础设施,加大对软件、研发及数据等无形资产的投入。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的意见
国发〔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动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支撑产业升级、满足民生需求、带动就业增长中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统筹发展与监管,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与开放合作,优化增量与盘活存量,深化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与高端化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展望2030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将取得显著成效,总规模突破100万亿元,形成质量更优、结构更佳、活力更强的格局,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显著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全方位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
(一)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功能
研发设计。扶持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提升专业化与国际化水平。提升重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网络平台服务效能,健全开放共享评价机制。强化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全过程服务能力。
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咨询、专利导航服务,挖掘高价值专利。支持建立重点产业专利池,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增强涉外风险应对与法律服务能力。加强版权国际运营建设。
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孵化器发展的政策支持,布局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孵化器。构建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培育中试平台,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完善技术交易平台,打造高水平转移机构。建设高校区域转化中心,集聚科技创新要素。
检验检测认证。对标国际一流,提升服务能力与结果互认。推进质检实验室、检测中心、计量中心建设。增强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加强高端仪器设备研发。
(二)提升现代物流综合实力
货物运输。完善多式联运体系,落实“一单制”、“一箱制”。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货运向物流转型,完善行业规则。优化油气管网调度,推进互联互通。发展国际海运空运服务。培育综合物流集成商,强化资源调度与对接。
仓储。推动老旧设施升级,盘活闲置资源与场站,推进分布式仓储建设。增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预冷包装服务。统筹布局各类冷库,更新改造老旧设施。
批发。引导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布局,推动期现联动。丰富工业消费品业态,探索集中采购、配送一体化服务。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与政策保障,推动农贸市场升级。
(三)加速软件与信息服务创新
软件。深入实施“人工智能+”战略,加快智能编程工具研发应用,支持采购大模型及智能体服务。突破工业软件创新,建设行业适配示范中心。加强基础软件生态与开源社区建设。优化智慧视听生态。
信息传输。深入推进5G规模化应用。推动5G-A发展,加强6G技术研发。超前建设移动物联网。发展卫星互联网服务。
数据和信息技术。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推进工业数据筑基,组建数据联合体,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发展数据标注、认证等服务,探索分级确权、评估、定价机制。有序推进算力与边缘算力布局,完善智算云体系。加快CIM、BIM技术应用。
(四)提升供应链金融专业化服务能力
银行、证券和保险。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存货、订单、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建立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全生命周期融资体系。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广“创新积分制”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推广供应链票据等新型工具。扩大研发责任险,推广中试服务险,落实首台(套)保险政策。开展数字人民币赋能。探索跨境供应链金融标准互认。
融资租赁。鼓励企业运用多种租赁模式,提供定制方案,降低成本。加强承租人信用与还款能力评估,健全租赁物价值评估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五)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
节能降碳。推进重点行业能效诊断,推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模式,开展节能改造。稳妥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担保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探索碳保险,推广碳中和债券。
环境治理。发展农业绿色技术服务及废弃物处理服务。加快海洋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服务。拓展节水评估、环境监测、污染保险服务。
回收利用。倡导绿色理念,鼓励使用高能效产品,淘汰落后产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健全“换新+回收”体系,建设分拣中心。支持再制造服务。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互认。深化碳足迹核算标准研究。
(六)做强做优商务服务
法律和咨询。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和律所。大力发展商务咨询、评估、审计、税务、广告等专业服务,增强质量咨询与供应链管理能力。强化行业智库,打造世界一流咨询品牌。
人力资源管理。发布“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发展求职招聘大模型、VR培训等服务产品。深入开展“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三、提升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水平
(七)增加居民服务优质供给
社区家政。创新集成服务模式,推进完整社区提质增效。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家政服务制度创新,拓展新型到家服务,提升人员素质与专业化水平,改善民生感受。面向困难群体,满足特殊照护需求。
零售。推动零售业城乡合理布局,实施创新提升工程,支持城市“一店一策”打造消费场景。鼓励社区微冷仓、前置仓等即时配送业态。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千集万店”改造。
(八)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
养老。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网络,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鼓励居家适老化改造。扩大康复护理、医养结合、长期照护供给,发展旅居养老等新服务。
托育托幼。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深入开展补助示范试点,支持福利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服务。
(九)增强健康服务专业化能力
医疗卫生。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健康评估、慢病管理、巡诊、用药指导等服务。稳妥推进国际医疗服务试点。
预防保健。发展妇女预防保健和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儿童与老年人健康网络。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运动数据分析、营养咨询等服务。
(十)创新文旅体服务模式
文化和旅游。引导演艺、游戏动漫、网络文学等业态健康发展,弘扬正能量。鼓励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完善设施,盘活存量项目,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
体育健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增强体质。推动赛事经济、冰雪经济高品质发展,培育房车露营等新业态,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培育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
住宿餐饮。适应从“有地方住”到“住得好、住得值”的需求升级,提高安全卫生标准,拓展新模式,发展历史文化、科技、亲子等住宿新业态。培育健康安全、营养均衡、地方特色餐饮服务,发布精品美食旅游线路。
四、提升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及国际化水平
(十一)推进服务业数智化转型。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配送、批发贸易、咨询等环节,建设垂直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利用“小快轻准”解决方案降低门槛。实施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商贸物流数智赋能工程。围绕数据赋能,实施重大场景项目,培育数智化转型服务商,打造数据、算法、场景协同标杆。
(十二)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健全家政、照护、餐饮等领域规范。加快制定低空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标准。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标准体系与互联互通规范,建立算力服务标准体系,修订绿色服务标准。完善平台经济标准。推动建立国际性产业和标准组织,促进中国标准“走出去”。
(十三)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水平。聚焦关键领域深化融合试点。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农业与康养、文旅深度融合。
(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领域开放试点。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提升数据出境合规评估、安全认证服务能力。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统筹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促进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
五、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十五)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放得活”与“管得好”,清理不合理标准和限制措施,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壁垒。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增强活力。优化医疗、科技创新等领域市场准入。丰富服务场景供给,分批次推出项目清单。完善统计制度,构建多维度评价指标,加快大数据监管。
(十六)丰富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增强政策支持针对性有效性,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商标、专利、版权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工具。丰富养老金融产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优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进行阶段性贴息,加大消费新场景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支持服务业项目发行REITs。
(十七)提升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加快城市停车和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布局集成高效质量基础设施,加力支持软件、研发、数据等无形资产投资。系统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化海外仓布局。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围升级。促进商品交易市场、零售门店、农村网点等更新。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支持商圈、文化产业园区等业态提升。
(十八)扩大服务业优质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支持上市融资、并购重组。促进服务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力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优扶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强化行业信用信息归集,鼓励服务质量承诺,倡导优质优价。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培育品牌体验新场景。
(十九)加强人才建设。优化服务业学科专业布局,支持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急需行业、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拓宽专业人才引进范围,推进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
(二十)强化安全监管。健全适应业态融合的跨部门跨行业审批监管模式,避免管理缺失。完善演出、赛事、展览场所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坚决整治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进一步完善政府考核体系,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各地区要立足发展阶段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落实各项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测评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强化协同,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