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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AI模型侵权案宣判,生成式AI知识产权边界获厘清

发布时间:2026-04-24 04:11来源:微信阅读:11

4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新闻通报会上,首次详细披露了全国首例涉及人工智能模型的侵权案件——“变身漫画特效”案的详情。此案也是全国首个明确对AI模型结构与参数予以法律保护的司法判例。

法院明确表示,企业通过数据训练、算法调优等方式形成的AI模型参数与架构,能够为其创造独特的创新优势和商业回报,这些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范畴。

案件回顾:2020年6月,原告某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短视频App中推出了“变身漫画特效”,该功能可将用户实时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依据真人比例重构五官并转化为漫画风格。

同年8月,被告某技术公司上线了“少女漫画特效”,其生成的漫画形象及视频在视觉效果上与原告特效极为相似。原告因此提起诉讼,指控被告抄袭其特效模型的结构与参数,构成了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后认定,两款特效成像效果的相似性,导致“少女漫画特效”实质上替代了“变身漫画特效”,被告的行为对原告的竞争利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二审维持了原判。

此案的判决不仅为AI模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司法标杆,更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平衡点上,为生成式AI产业勾勒出明确的法律边界。

此案的里程碑意义,在于司法系统首次确认了AI模型的核心价值。法院清晰指出,经营者通过数据训练和优化调试所形成的AI模型参数与结构,是创新投入的成果,能够为企业带来市场竞争优势和经营效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这一判决突破了此前AI领域中“模型产权模糊、应用边界不清”的灰色地带,杜绝了通过简单抄袭特效功能来获取市场流量的投机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法官田芬指出,当前涉及AI生成内容的维权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的原告多为个人用户,他们利用AI批量生成图片,例如描绘“春分”等节气或“端午”等节假日的简单海报,并主张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这些图片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审理这类案件通常面临四大难点:

作品定性难,仅凭简单提示词生成的图片,其智力投入有限,往往难以达到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标准;

权属认定难,AI本身不具备法律上的作者资格,原告常常无法提供完整、可追溯的图片生成过程记录;

法律适用难,现行法律法规对于AI生成内容的保护尚缺乏明确规定;

赔偿裁量难,涉案图片的商业价值通常较低,导致判赔标准难以统一。

此外,相关纠纷还常涉及法律适用的交叉领域。在此类诉讼中,原告一方面主张其AI生成成果构成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另一方面,又常以被告行为违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秩序为由,主张其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就形成了著作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并行适用的裁判难题。司法机关需要在激励创新与规范竞争之间找到平衡点,审慎界定法律适用的边界,从而为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清晰、稳定的规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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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信息参考(2026年第14期:4.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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