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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因历史股权处置信披问题受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6-04-30 21:12来源:新浪新闻阅读:7

新浪科技讯 4月30日下午消息,巨人网络(32.820,-0.69,-2.06%)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指向2020年公司一笔历史股权转让交易。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示公司持续强化法规学习与内部控制管理。该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影响公司当前生产经营。

该股权转让发生在2020年9月。巨人网络的全资子公司向上海卓闲转让合肥灵犀100%股权。公司在历史公告中披露,此次出售是公司自2019年以来推进战略调整、向核心赛道聚焦的安排。由于合肥灵犀主要从事棋牌类网络游戏,业务与公司重点布局的赛道匹配度相对有限,因此被纳入资产处置范围。公司认为该交易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把投入集中到核心业务。

从交易对价角度看,本次出售价格高于此前投资成本,不存在以折价方式处理资产的情形。公司认为定价安排充分考虑并保护了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据了解,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上海卓闲在当时客观条件变化下出现融资支付困难。为确保交易推进,公司管理层从上市公司利益出发提供了个人借款;该笔资金并非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提供。

重庆证监局在穿透核查后认为,上海卓闲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涉及巨人网络关联方。相关借款促成交易完成,因此被认定为本次交易的共同参与方,进而构成关联交易。监管关注的重点在于,巨人网络当时未依法就该等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在证券监管措施类别中属于相对偏轻、以提醒和督促规范运作为主的安排。

重庆证监局同时要求公司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及内控机制,持续提高合规运作水平。

巨人网络总经理刘伟在接受连线时表示:“此次事件反映出我们当时对相关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够深入,对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导致部分程序与披露工作出现偏差。公司与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意见,后续将继续加强法规学习,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和内控机制,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巨人网络在公告中亦表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