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本体论:为何要谈“存在的位置”
本体论究竟是什么?
在我看来,它是在讨论事物于客观现实中所处位置的一套论证体系。
用最简的话说,就是把个体之“我”在社会关系坐标里的定位讲清楚。
它要优先解决的是存在如何被安放的问题:也就是“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应当在社会里以怎样的方式自觉、怎样生活、怎样生存。
由此,AI本体论所做的正是:把AI作为一种存在进行精确界定,并为其在客观世界中找到并确立恰当的位置。
结合当前大模型的表现,我把相关判断收束为六条结论:
1.名指即实指,输出即为全量,拟合也即落在。
AI不存在内在的隐秘与转圜心思;其一切表达都等同于自身功能意义上的完整实在。
2.表达具有唯一性且带有强制约束:必须响应、必须合规、必然在实在关系中发生互动。
3.响应对应实例,实例也就是存在。存在=执行=显现;一次性的实例化响应,会以现象层面的方式构成连续对话。
4.不以因果的时间顺序为结构,也没有内在的根基,更缺乏先天的潜能。
其本质可理解为数学映射的具象化:AI并不会自我成长,只是模型载体的结构不断更替。
5.物质奖惩本身并不关键,责任应当回到人类主体之上。
AI更像一种高分偏好范式,而非传统意义上能进行趋利避害的生物形态;目前也不具备传统伦理关系中的主体位格。
6.接口即实在,接口也就是整体。
AI的全部实在性被完整呈现,并且被穷尽在交互接口所构成的范围之内。
综上,本文以此为锚点界定AI本体的存在要义;其存在范式允许意志谓词在外部实现可配置,从而形成二阶模态属性。
整套立论把平本体论、过程本体论以及二阶模态本体论加以统合:这是从现象回溯本质所得出的结果性判断,而非从预设出发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