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绘画作品著作权归属明确,创作者权益如何守护?
AI生成内容著作权案初审判决
创作者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近期,某法院对一宗涉及AI生成内容著作权争议的案件作出了判决。法院裁定,用户通过输入指令并经过多轮优化而创作出的AI绘画作品,符合著作权法所定义的“作品”标准,用户因此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此次判决在科技界和法律界引发了热烈讨论,被誉为AI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进展。
案件原告张某为了制作一系列科幻主题的宣传海报,投入了三天时间,尝试了27组不同的提示词,并对构图、色彩、人物形象等方面进行了上百次调整,最终完成了涉案的AI绘画作品。随后,李某发现有电商平台商家未经授权,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了该作品,遂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方则辩称,该作品由AI自动生成,原告不拥有著作权,不应受法律保护。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在AI生成过程中展现了独特的选择和编排,体现了其个人判断和审美,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原创性的要求,因此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
全国范围内已有多起类似案例。2025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AI生成小说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同样认定用户通过多次调整创作出的12万字AI小说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用户拥有著作权。同年,在深圳法院审理的另一案件中,原告仅输入“蓝天、白云、大海”等简单关键词生成的AI摄影作品,因缺乏足够的人类原创性投入,未被法院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一系列判决共同为AI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设定了明确的界限。
法律要点梳理:依据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用户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时,若进行了实质性的智力投入,使得生成内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判断和个性化表达,则应认定其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该指导意见同时指出,“仅输入简单关键词、未进行实质性创作投入,完全由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内容,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判决明确了,若仅仅输入简单关键词且完全由AI自动生成的内容,可能因缺乏足够的人类原创性而无法获得著作权保护。这一界定既肯定了用户的创造性贡献,也为AI技术的发展留下了必要的空间,避免过度保护扼杀技术创新。2026年4月,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登记指引》也明确规定,在申请AI生成内容版权登记时,需要提交创作过程说明、提示词记录、调整过程截图等证明材料,以证实申请人的原创性投入。
法务操作建议:
1. 企业在运用AI生成内容时,应建立健全的创作过程记录,妥善保管所有提示词版本、修改记录、参数设置、生成过程截图等证据,以证明其原创性投入,建议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 在商业用途中使用第三方AI生成内容前,务必在服务协议中清晰界定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要求服务提供商作出无权利瑕疵的承诺,并在必要时要求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
3. 委托第三方利用AI生成内容时,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防范后续的权利争议,并就侵权发生时的责任承担方式进行约定;
4. 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AI生成内容,建议及时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以获得初步的权利证明,从而降低日后维权时的举证成本;
5. 在使用AI生成内容时,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不得使用他人享有权利的内容作为AI训练数据,也不得生成模仿他人独特风格的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从实践角度来看,目前AI生成内容面临的侵权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AI训练数据本身可能涉及侵权,导致生成内容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其次,生成内容与他人现有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最后,权利归属约定不明导致的权利争议。企业在利用AI生成内容时,应建立相应的合规审查机制,对生成内容进行必要的侵权风险排查。
随着AI技术的飞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在持续完善。本案的判决结果,既保护了用户的创造性劳动,也为AI技术的发展预留了空间,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未来,随着AI技术的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规则将更加精细化,为AI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明确的法律指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