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生成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
一、选题依据
(一)问题的提出
然而技术赋能往往伴随风险外溢,人工智能教育在落地过程中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深层次的矛盾。一是应用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现实中一线教师与管理者对智能教育工具的接受程度以及价值认同并不高,技术同教学、管理、评价的衔接仍多停留在表面层次(卢宇等,2021;张珊珊等,2020);二是风险隐患持续暴露,诸如数据隐私泄露、算法歧视、伦理失范、责任边界不清以及监管缺位等情形时有出现,进而冲击教育公平并扰动教育生态的稳定运行(冯锐等,2020;谭维智,2019;李世瑾等,2021);三是治理体系对技术迭代的响应速度不足,长期依赖单一主体、事后监管和经验式决策的传统治理方式,难以直面人工智能所带来的跨域性、动态性与复杂性挑战,最终引致教育生态层面的结构性失衡。
目前,人工智能教育治理仍处于起步性探索阶段,尚未形成足够成熟且稳定的理论框架与可行的实践范式。与此同时,技术与教育系统之间的适配不足、治理主体之间协同不够、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风险前瞻与预判能力较弱等因素相互叠加,共同限制了人工智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进节奏。基于此,本课题聚焦三项关键问题:第一,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生成逻辑及其现实动因究竟是什么;第二,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内在机理与运行规律如何被进一步拆解与揭示;第三,如何面向我国国情构建本土化、可操作且具前瞻性的人工智能教育治理实践路径。上述问题的澄清,既回应了技术赋能教育的现实关切,也服务于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从国外视角看,围绕人工智能治理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与研究脉络。在战略层面,美国(2016)发布《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做好准备》,强调用证据为基础开展风险评估与治理规制;英国(2016)发布《人工智能:未来决策制定的机遇与影响》,将问责机制、数据算法与伦理安全作为治理的三大抓手;欧盟(2020)发布《人工智能白皮书》,提出“卓越生态+信任生态”的双重治理框架;OECD(2019)提出人工智能原则,推动国际治理标准趋于统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9、2021)相继发布《北京共识—人工智能与教育》《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从价值层面与行动层面搭建全球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框架与指南。
在实践层面,新西兰(2020)与世界经济论坛合作开展人工智能协同监管试点,形成“审视—协同设计—测试—推广”的全流程治理模式,体现出包容性与审慎性兼顾的典型路径,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在学术研究方面,国外研究更多聚焦人工智能伦理、数据治理、算法监管与责任界定等议题。Emerson等(2012)提出协同治理整合框架,为多主体联动提供理论支撑;Verbong等(2010)从技术生态位视角揭示了开放情境对治理的基础性作用。然而,总体而言,国外研究多以通用人工智能治理为主,针对教育场景的专门性讨论相对不足;同时,其治理模式受制于西方制度与文化土壤,难以直接移植到我国教育体系之中。
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主要集中于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的风险识别、伦理规范与监管策略等方向。冯锐等(2020)从伦理风险入手,分析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理性选择路径;谭维智(2019)关注算法歧视以及算法黑箱可能带来的教育公平风险;李世瑾等(2021)对人工智能教育风险的表现、成因及应对框架进行梳理;侯浩翔等(2019)探讨技术功用与治理困境;黄荣怀等(2020)提出通过教育社会实验推进智能时代的教育治理;顾小清、李世瑾等(2022)结合国际观察与案例研究,初步提出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逻辑机理与实践取向。
总体上,国内研究呈现三方面特点:第一,风险问题导向较为突出,但系统化理论建构仍显不足;第二,研究更偏向单一维度的切入,对于治理逻辑、机理与路径之间的系统整合相对薄弱;第三,实践探索多停留在局部试点阶段,尚未形成覆盖更广且能够推广的本土化解决方案。尽管如此,国内外研究已为本课题奠定了一定基础,但仍缺少将“生成逻辑—内在机理—实践路径”贯通起来的系统性研究框架。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理论内核、运行机制与落地策略仍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本课题试图超越单一问题导向研究的局限,构建“生成逻辑—内在机理—实践路径”一体化的理论框架,从而弥补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系统性理论研究的不足。课题将围绕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前提条件、核心力量与动力保障展开论述,重点揭示开放情境、协同教化与监管机制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而拓展教育治理理论、技术伦理理论与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涵。同时,提炼符合本土情境的治理规律,为全球人工智能教育治理提供具有中国视角的理论贡献与方案供给。
2.实践意义
在实践层面,课题聚焦我国人工智能教育应用面临的现实痛点,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路径与实施策略,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完善监管体系提供参考依据。通过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动态风险预警体系以及前瞻预测方法,推动学校、企业、社会与家庭共同形成治理合力,从而应对数据安全、算法歧视与伦理失范等现实风险。课题成果能够直接嵌入智慧校园建设、智能教学应用、教育数据管理与教育评价改革等具体场景,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实现安全融合与高质量融合。
二、框架思路
(一)研究对象
本课题以人工智能教育治理体系为核心研究对象,重点考察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情境中的治理主体、治理逻辑、治理机理、治理机制、治理路径与实践策略,研究范围覆盖政府、学校、企业、科研机构、家庭与社会等多元主体,并涵盖教学、管理、评价、服务、数据、算法与伦理等全方位治理要素。
(二)主要目标
1.梳理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生成逻辑,界定其现实动因、价值取向、发展脉络与关键特征。
2.解析人工智能教育治理的内在机理,揭示开放包容系统情境、多元支持联盟协同教化以及科学完善监管机制的运行规律与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
3.形成符合我国情境的系统化、前瞻性人工智能教育治理实践路径,建立集场景构建、机制设计、方法创新与风险防控于一体的实施体系。
4.提出能够落地执行的政策建议与操作规范,为人工智能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切实的治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