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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教师AI素养测评

发布时间:2026-05-06 19:41来源:微信阅读:6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的相关通知,提出要建立教师智能素养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师应具备的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要求。通知还强调要搭建情境化测评体系,研制智能化、分层次的测评方案,鼓励各地各校有序推进规模化教师素养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对教师素养与能力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提升。

毋庸置疑,教师的AI应用能力正日益成为其职业成长中的关键因素之一。不过结合当前实践,高校教师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中国科学报》刊发的《AI大发展,大学上哪个专业还重要吗?》一文中,复旦大学教授马臻指出,高校学生对AI的使用普及程度已显著超过教师。他表示,当前高校教师学习与应用AI的进度明显滞后,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教师群体在观念更新上更为保守,接受新技术的节奏相对缓慢。部分教师仍沿用多年前的讲义与课件,仅对内容做简单调整后继续投入教学。

麦可思研究此前发布的关于中国高校师生生成式AI应用情况的调查也显示,师生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频率上呈现出差异。具体而言,在“经常使用”维度,大学生占比为64%,高于教师的56%;在“偶尔使用”层面,教师占比为34%,反而高于学生的28%;在“从未或很少使用”方面,教师占比同样略高于学生。

同时,研究还发现高校教师群体中,年轻教师对新技术的接受度普遍更高。麦可思研究显示,“90后”和“80后”教师经常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分别为68%和60%;而“70后”和“60后”相对较低,分别为47%和30%。

不同岗位教师的生成式AI使用频率也存在较明显的分化。数据显示,教学科研人员经常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为72%,而“很少或从未使用”的仅占5%。相较之下,行政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的经常使用比例偏低,分别为41%和56%。

从教学科研型教师所属学科类别来看,农业科学方向教师经常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最高,为82%;其后依次为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经常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分别为79%、78%和63%。

在高校教师AI应用水平存在差异的背景下,单一且同质化的培训模式已难以满足教师发展的真实需求,因此亟需以更精细的方式对教师能力进行识别与分层支持。

在高校层面,已有部分院校开始尝试面向全体教师开展数字素养或AI素养测评。

例如,南通职业大学发布《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数智素养测评的通知》,明确要求全校专任教师(含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均须参加测评。该测评由教育部教育数字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依托“职业教育教师数智素养测评平台”实施,测评结果将用于梳理教师发展需求,并进一步服务于后续培训与教研活动。

内蒙古工业大学也曾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我校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工作的通知》,面向全体专任教师开展数字素养测评,从数字化意识、技术技能、应用能力、社会责任以及专业发展五个维度实施综合评价。

此外,还有高校探索将测评结果纳入教师发展与管理相关机制之中。

《厦门工学院数字化教育实施条例》明确,在教师数字化素养培育方面,学校推行分层分类、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并建立“基础能力、应用成效、成果贡献”三维评价体系,分别从教师对数字化工具的掌握、工作中的应用实效以及数字化建设贡献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对评价不合格者,需要参加研修培训;仍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暂缓职称评聘与评优评先,以此引导教师提升数字素养。

信阳师范大学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通过综合评议与考核,对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等级进行认定。总体上教师应达到基础级要求,45岁以下教师原则上要达到熟练级及以上水平。与此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发展、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职称评定、资源配置及激励评优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总体来看,随着当前教师评价体系的持续完善,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正在成为其中的重要构成,并逐步贯穿教师职业发展的全过程。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导入评价机制的同时,高校普遍强调“以评促建”的导向,即通过评价识别不足、推动改进,而不是仅凭结果进行简单区分。

以厦门工学院和信阳师范大学的做法为例,虽然相关规定使素养评价与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存在一定关联,但学校更强调通过培训与研修等途径来支持教师能力提升,从而体现出较强的发展性评价取向。

在数字化时代推进教育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性与复杂性不断上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的培养过程中也势必会出现各类新问题。

南方科技大学未来教育中心副主任赵建华曾撰文指出,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的培育离不开持续投入与支持,需要构建长效机制与良性循环,形成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

一方面,应完善评价与考核机制。将数字素养纳入教师评价考核体系,细化人工智能素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以及专业发展评估中的评价标准与权重;对于在人工智能领域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骨干教师选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同时要充分认识到,人工智能素养的提升是一个渐进、相对缓慢的过程,因此考核办法的制定应具备动态性与科学性,做到全面覆盖,并通过大数据开展实时监测,实现以成果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例如,宁夏通过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数字画像,构建“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以评促优”的机制,使教师素养测评的优秀率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应建立伦理与安全监管制度。要坚持“数字向善”的原则,制定更为细化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规范,明确教师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管委员会,对教师的应用行为开展定期检查与评估,并对人工智能伦理相关风险进行预防、监督、检测与惩戒。此外,应积极引导人工智能技术的合理应用,强化人工智能伦理宣教工作,使技术进步更好造福师生。

人工智能重塑高等教育的序幕才刚刚开启,这场即将到来的规模化测评,不应被视作悬在教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应成为推动大学教师跨越数字鸿沟、实现专业成长再次焕发生机的重要契机。高校应把测评当作改进教学与提升能力的起点,而不是单纯用于结果划分的工具;通过持续培训与实践支持,引导教师稳步提升人工智能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