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AI微短剧产业扶持新政
日前,市文化旅游局正式推出《上海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AI微短剧沪8条”),这意味着上海正式启动建设全国“AI+微短剧”产业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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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微短剧
“沪8条”聚焦“强产业、强服务、强集聚”三大方向,开展系统性战略部署:在产业培育上,将打造“AI+微短剧”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算力、算法、语料等关键资源保障,扶持建设AI微短剧技能库、智能体,支持优质剧本与精品内容创作,引进培育播出平台、创作厂牌及各类市场主体;在服务优化上,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实施“2+5”快速审核机制,建立版权多方维权合作网络,组建AI微短剧产业联盟,推动文化走向海外;在集聚发展上,建设重点产业集聚区,强化人才引进培养与保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政策核心围绕“降成本、提效率、建生态、聚人才”四大要点,全面提升上海AI+微短剧产业竞争力。
“沪8条”全文详见:
上海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沪文旅规〔2026〕1号
为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加速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设“AI+微短剧”技术支撑体系
1.布局市级“AI+微短剧”中试基地。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协同推进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营,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入微短剧内容创作传播全流程,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
2.推动“AI+微短剧”应用创新。支持企业聚焦行业典型应用场景,打造AI微短剧技能库、智能体。针对自主研发并获得市场认可的智能体项目,按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二、完善“AI+微短剧”核心要素配置
1.保障智能算力供应。支持微短剧企业采购智能算力服务,对使用智能算力的主体给予相应补贴。
2.支持视听模型调用。支持微短剧企业使用云平台部署的第三方大模型API(应用程序接口)。
3.保障视听语料供给。支持微短剧企业采购非关联方的语料用于垂类模型训练、智能体应用研发。
4.推动创制资源共享。支持微短剧企业建设数字资产库、IP库。
三、激发优质内容创作活力
1.扶持剧本创作。对入选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等国家级评选项目的,一次性给予剧本版权方5万元奖励。
2.扶持精品创作。对注重价值导向、内容质量、制作水准的优秀微短剧项目(含AI微短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成效显著的精品微短剧,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力度。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1.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微短剧政务咨询、审查咨询、协拍预约、美术音乐、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版权保护、金融、技术、海外拓展等服务。
2.提升审查效率。对常规微短剧规划备案和完成片上线备案,实行工作日即报即审,规划备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完成片上线备案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3.强化权益保护。建立微短剧版权和数字资产权益多方维权合作机制,强化事前监管,注重源头防控,加强微短剧版权保护工作。
4.组建产业联盟。构建覆盖算力、模型、智能体、IP、内容创作、平台播出等环节的AI微短剧产业联盟,推动生态协同发展。
5.丰富产业活动。支持在上海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带动力的微短剧特色会展活动。
五、壮大经营主体
1.扶持微短剧播出平台。支持具备微短剧播出资质的各类平台整合优质资源,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微短剧播出平台给予支持。
2.培育优质微短剧厂牌。对具备稳定产能、制作精良和市场潜力的微短剧创作主体,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3.支持主流媒体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设立微短剧创作服务部门,鼓励省级卫视频道播出精品AI微短剧。
4.培育超级创作者。建设一批创业氛围浓厚的AI微短剧OPC(一人公司)社区,激发超级个体+AI的新质生产力。
六、推动文化出海
1.搭建出海平台。在浦东新区建设微短剧出海基地。借助上海电视节、香港国际影视展、法国戛纳秋季电视节、新加坡亚洲电视论坛等国内外影视节展资源,推动微短剧作品走向海外,传播中华文化,讲述上海故事。
2.支持海外发行。对出品质量高、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好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微短剧出海企业,支持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七、建设重点集聚区
1.塑造产业生态。围绕技术应用、内容创作、平台孵化、出海服务等重点领域,在徐汇区、杨浦区、闵行区建设AI微短剧产业集聚区。
2.增强集聚功能。对政策措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人才服务保障到位、创新主体集聚的AI微短剧产业基地,给予市级要素资源、项目活动等支持。
八、强化人才引育
1.建立微短剧高层次人才引进体系。支持AI微短剧产业核心人才申报市区两级人才计划。
2.加强行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相关机构围绕人工智能与视听创作领域开发系统课程并开展培训,按参训规模给予每个课程不超过20万元奖励。
3.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支持AI微短剧人才参与艺术系列、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鼓励人工智能与视听领域从业人员参与相关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技能评价,对获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推动AI视听技术领域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遴选开发。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2024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上海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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