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AI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
5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并启动了相关试点申报工作。首批51个场景中包括“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被列为重点推进的高价值应用方向。能源企业可独立或联合其他单位作为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方组成团队后,由需求方牵头申报试点项目。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值场景清单及开展试点申报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安排,国家能源局已完成“人工智能+”能源高值场景的征集和筛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确定将“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列为首批高价值场景,请各能源企业尽快推动相关场景开放,以实际应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和落地。
二、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项目
具备清单所列高价值场景的能源企业,如有意愿开放场景,可联合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方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明确场景建设路径及技术方案,制定试点建设方案并提交国家能源局,申请成为试点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试点项目通过“‘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在线申报,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可登录系统查看。
(二)能源企业可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作为高价值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方组成团队后,由需求方牵头单位负责申报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需通过推荐单位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中央企业总部可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最多推荐10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项目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推荐项目的命名格式为“推荐地区/单位-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应与清单名称一致)-项目名称”。
(四)试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填写项目信息,导出并盖章确认后,提交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上传至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技术提供方,具备良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且在质量、安全、信誉及社会责任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
联系电话:010-81929234,81929213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1.“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
2.“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3.“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试点建设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5月14日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内容系网络资料,无法联系版权所有人,如文章文字、图片存在侵权行为,烦请联系公众号运营人员,我们会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