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制药估值难题与核心逻辑解析
多数 AI 制药企业的业务范畴主要涵盖创新药管线、产品商务拓展(BD)、CRO 服务以及软件或大模型中的单项或多项组合。
针对创新药管线,通常依据管线阶段进行估值;临床前阶段的创新药一般不予估值,而拥有 I 至 III 期数据的项目,则可参照创新药管线的标准方法进行评估。
关于 BD 业务或出售现有 PCC 的业务,目前尚未形成公认的估值体系。无论是首付款的倍数还是总交易额的倍数,其合理性都难以充分论证。由于 BD 首付款及总包金额目前较难证实具备可持续性,唯有在积累数年相对稳定的 BD 业绩后,才可能形成稳固的估值模型。
CRO 业务同样需要更长时间的历史数据积累,以佐证其收入的可持续性。
至于软件或大模型领域,其成熟度则更为早期。
因此,AI 制药公司的估值颇具挑战性,目前仍处于探索期。从股价表现来看,许多公司更多是受流动性和边际变化驱动,很难测算绝对价值。
若拥有全球范围内的 II 期临床数据,通常能为其平台赋予一定的溢价。
近期深入调研了大量国内外 AI 制药企业,形成如下观点:
1)现阶段 AI 主要解决的是化学层面的问题,如成药性、类药性、药代动力学(PK)及毒性筛选,这些多集中于临床前及 I 期阶段;而 AI 尚难攻克生物学层面的难题,如靶点准确性、人体内的机制有效性及患者异质性,这些主要集中在 II 期及以后。因此,AI 制药大概率能提升 I 期成功率,但是否能显著提高整体研发成功率,仍需更多数据佐证。上一轮 AI 制药的核心产品因大量 II 期数据未达预期,导致 Relay、Recursion 等公司股价大幅下挫。鉴于此历史教训,若平台产出的药物缺乏积极的全球 II 期数据,不应给予过高的平台溢价。
2)判断一个 AI 制药公司的平台是否可行,最终需依靠产出上市药物来验证,但这往往耗时至少十年。因此,短期内可通过 PCC 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验证。PCC 的质量可借助与药企的合作来认证,跨国药企(MNC)的合作可视为强力背书。目前大多数 AI 制药公司采用 CRO 模式,即产出 PCC 后出售给药企,或与药企直接合作交付特定数量的分子。若仅停留在简单的 CRO 服务层面,其市场空间实质仅是制药行业早期研发投入的一部分。
3)部分企业正探索通过销售软件或大模型的模式,薛定谔(Schrödinger)的业务演变可为此类软件公司的发展提供参考。若自身拥有模块,可将其嵌入大模型并与大模型厂商进行分成,这或许具备想象空间,未来或可按 Token 收费分成,但目前该商业模式的落地仍需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