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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不能外包给AI

发布时间:2026-05-30 09:29来源:微信阅读:7

眼下AI落地最卡脖子的环节,并非技术瓶颈,而是责任归属的制度空白。数千万级别的AI项目,甲方高层迟迟不敢拍板。顾虑的并非技术隐患,而是出了岔子谁来扛。方案汇报结束,会议室里的追问往往是"谁来签字"——全场鸦雀无声。

这份沉默,与其解读为"无人能够负责",倒不如说是"无人乐意负责"。

AI纵有千般本事,终究只是工具。工具本身不会拍板,拍板的是人。一柄手术刀不会自行剖开患者胸膛,是外科大夫握着它划下去的。同理,一套AI模型不会自行决定投入千万启动一个项目,是人决定采纳它的结论、执行它的建议、摁下确认键的。

然而,AI正演变为一面最顺手的挡板。出了纰漏,研发方声称"按需求编码",运营方辩称"只是调用模型",管理层推说"系统自动裁定的"。责任在组织内部循环往复,人人似乎都有说辞,个个似乎都能谅解——可决策,分明是人做出的。

有人将此称作"问责漩涡"——组织架构的设计使得无人能够对后果负责。但这表述仍欠精准。漩涡暗示着某种不可抗力,似乎问责被某股神秘力量吞噬。实际上,问责并非凭空消散,而是被人主动松手的。AI不过是赠予了人们一个体面的托辞,让人得以宣称"这不是我的决策"——然而这句话,从来都站不住脚。

02 人必须在场

当"这不是我的决策,是AI的决策"成为组织内人人能说的套话时,出岔子的根源不在AI,在于人。

实践已给出警示。2024年,不列颠哥伦比亚民事裁决庭判决Air Canada败诉——其官网AI客服给出错误的退费说明,公司以"客服机器人是独立第三方"为由拒担责任,法庭不予采信:你上线了AI,就得为它的产出负责。2025年末,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AI幻觉案",AI向用户许诺赔付10万元,法院驳回诉求,认定AI输出不构成法律层面的意思表示——风险由使用者自担。两起判例,两种走向,但法庭的底层逻辑一以贯之:AI无法代人担责,因为AI不具备责任主体资格。无论让部署方担责还是让使用方自担风险,最终承受后果的,终究是人。

AI技术在演进,程序在迭代,系统日趋繁复,流程愈发冗长——但所有这些技术升级与组织膨胀,都无法撼动一个基本事实:人是一切事务背后应当负责的终极决策者、最终承担者。自动驾驶出了事故,不能甩锅给算法;AI核保拒赔,不能甩锅给模型;项目决策失误,不能甩锅给系统。算法是人选的,模型是人训练的,系统是人上线的,产出是人采纳的。每个环节都有人的考量、人的取舍、人的签章。

症结在于,人正在借AI的复杂性来遮掩自身的失责。系统越繁复,链条越冗长,就越容易宣称"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决策";程序越臃肿,流程越曲折,就越容易辩称"我只是链条上的一环"。但复杂性不能充当免责的挡箭牌,流程也不能稀释应尽的责任。

中国已在AI治理的制度建设上迈出步伐。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管理办法》,中央网信办与国家发改委也推出了《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但审查等同于问责吗?指引等同于责任归属吗?显然不是。有伦理审查,却缺乏问责机制;有安全责任制度,却没有AI决策失误后的责任划分设计。制度已然起步,但制度的根基应当是不可撼动的准则:AI是工具,人是责任承担者。这一准则不能因技术进步而动摇,恰恰相反,技术越发达,越要筑牢这道防线。

总之,AI最大的隐患并非失控,而是人借AI之名缺席。再强大的工具,也无法代人负责——因为负责的,永远只能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