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启动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申报
5月26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并启动试点申报工作。首批共有51个场景入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能源央企总部均可担任推荐单位,每单位推荐名额上限为10个,且同一项目严禁重复申报。
其中,“人工智能+”能源新业态清单涵盖7项,具体包括:虚拟电厂多时空尺度智能协同运营、大规模车网互动智能运营优化、区域综合能源供能系统零碳/低碳规划及运行、高耗能园区多能协同优化与智慧运营、绿电直连算电协同智能调度运营、绿氢及绿色燃料生产过程智能寻优、储能全生命周期安全诊断管控智能优化。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相关要求,依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部署,国家能源局已开展“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的申报与提炼工作。为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能源试点推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基于各相关单位申报情况,经专家梳理提炼,决定将“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纳入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请各能源企业加速推动高价值场景开放,以真实场景驱动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及应用落地。
二、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拥有清单所列高价值场景且有意开放的能源企业,可自主与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方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细化场景建设实施路径及技术方案,编制试点建设方案并报送国家能源局,申请成为试点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进行线上申报,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可登录系统查阅。
(二)能源企业可单独或联合充当高价值场景需求方,在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队成功后,由场景需求方牵头单位负责申报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须通过推荐单位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央企集团总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每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需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推荐项目名称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须与清单名称一致)-项目名称”。
(四)试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导出形成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并盖章确认后,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上传至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技术供给方,具备良好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及融合创新能力,且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试点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联系电话:010-81929234,81929213
附件:1.“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
2.“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3.“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试点建设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