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索赔案再递法院,联翔股份索赔同步启动
2026年7月1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长江健康(002435)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长江健康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等待法院后续安排,同时团队仍在推进新案件的立案,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6年3月20日,长江健康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许峰律师指出,凡在2021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长江健康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
除长江健康索赔案外,2026年7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联翔股份(603272)投资者索赔案也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等待法院后续安排,团队同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6年4月20日,联翔股份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预计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为-1,630万元至-1,1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0万元至-1,08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800万元至-1,5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3,000万元至16,9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2,000万元至15,800万元,低于3亿元。
2026年4月28日,联翔股份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12,090,379.12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448,753.40元,扣非净利润为-16,437,990.22元;营业收入为141,610,481.01元,扣除后为127,437,666.1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股票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买入联翔股份股票,并在2026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提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开始执业,专注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时正在代理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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