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动态 | 《版权与人工智能:可版权性》中译版(四)——支持法律修订的依据与总结
(提示:本文为美国版权局“版权与人工智能”报告的第二部分。内容由谷歌翻译处理,经笔者校对和润色。下划线和加粗为笔者添加。为便于对照原文,序号与原文保持一致。原文注释全部略去。)II 支持修改法律的依据A. 提供创作动力评论者普遍认可激励对催生新作品的重要性。然而,他们对版权条款的理解以及对向人工智能产出内容授予此类激励的潜在后果评估存在不同看法。主张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给予版权保护的人士认为,这将刺激更多作品诞生,进而推动文化和知识发展,惠及大众。他们主张,版权条款应灵活解释,以包容新兴技术。举例来说,一位
新西兰拟立法阻断企业气候诉讼
5月12日,新西兰政府宣布将修订现行气候法律,旨在明确禁止法院在私人诉讼中裁定企业需对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气候变化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新西兰司法部长保罗·戈德史密斯(Paul Goldsmith)表示,政府将对《2002年气候变化应对法》进行修正。该修正案将适用于当前及未来所有的法律程序,包括目前正处于高等法院审理阶段的、针对恒天然集团(Fonterra)等六家主要排放企业的诉讼案件。该案原计划于明年开庭,原告诉称相关企业的排放行为对其土地权益及文化权利造成了损害。 戈德史密斯强调,此类法律诉讼正在削弱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