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软法规制路径与协同实施
唐士亚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目录一、硬法规制在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的现实困境(一)硬法规制中的责任体系与大模型涌现性自主输出特征相脱节(二)硬法规制的统一标准与企业体量差异及风险层级分布不相契合(三)硬法规制的事前审查机制难以应对训练数据中潜藏的隐性风险(四)硬法规制设定的属地管辖范围与大模型分布式技术架构产生张力二、补充性规制方案:人工智能大模型软法治理的理论基础(一)软法治理相较于硬法治理的独特优势(二)软法治理体系中所涵盖的规范性文件类型(三)软法治理框架下的自主规制与多元共治三、人工智
双规并行:解读AI伦理新规与软法指引
问题引入2026年4月,中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领域迎来两份关键文件: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及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出的《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安全指引》1.0版(征求意见稿)。这两份文件分别从“硬法”和“软法”两个层面,勾勒出中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从原则倡导迈向制度化落实的全景图。本文将从立法历程与背景、伦理原则对比、审查预防机制的可行性,以及对智能驾驶和人形机器人等前沿领域的影响等角度,对两份文件进行系统剖析,探讨其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规范价值。(图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