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窃取声音,配音演员面临失业危机
日常刷视频时,你是否常听到那些千篇一律、毫无温度的AI合成音?亦或是极具辨识度的名人嗓音?许多人或许认为,这仅是提升效率的手段。然而,对于以声音为生的配音演员而言,这无异于一场无声的“断崖式失业”。
近期,众多配音演员发文抵制AI“偷声”行为,引发热议。上海配音师沈安宇的经历令人唏嘘:其声音被大量采集用于AI合成,甚至被当作语音包低价兜售,最便宜的仅值一分钱。后果是,他个人的真人配音订单锐减,收入骤降至巅峰时期的五分之一。更荒唐的是,因网络充斥其AI音色,平台算法竟将他的“真人配音”误判为“AI配音”并限流。为保住生计,他不得不反复向客户及平台自证:“我是个活生生的人,这确实是我的声音。”
看似黑色幽默,实则关乎严峻的法律命题:在AI时代,我的声音究竟是否还属于我自己?
许多人或许存在误区,认为声音非实体,他人模仿或AI合成便不违法?
实则,法律早有定论。《民法典》明确指出: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相关规定执行。
其意在于:你的声音如同你的面孔,属于重要的人格权。未经本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你的声音,更不得用于谋利。
故而,那些未经授权将配音演员声音建模售卖的开源网站及二手平台,本质上与盗用他人照片打广告无异,确属侵权。
早在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在(2023)京0491民初12142号殷某桢诉某科技公司案中,判决指出:若经AI处理后的声音,公众能依音色、语调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则该声音受保护。未经许可使用AI处理的声音构成侵权,最终判决赔偿25万元。
该案树立了标杆,给所有人吃了定心丸:AI非法外之地,声音非免费午餐。
既定法律与判例尚存,为何配音演员仍感无力?如谢添天等演员维权耗时八个月,且在成本可能高于赔偿的情况下,最终仍与企业和解?
这便要探讨维权面临的“三座大山”:
其一,取证难,溯源更难。你的声音被AI化后,发布于何处?谁上传的?是贩卖低价语音包的中间商,还是提供算力的平台?链条漫长且隐蔽,许多侵权者伪装身份,难以锁定被告。
其二,平台“甩锅”套路深。面对投诉,平台常以“技术中立”和“避风港原则”为盾——称系用户上传,不知侵权,通知即删。然而,当AI声音包已成产业链,平台毫无审核义务?若平台提供算法推荐或直接分成,还能装无辜?
其三,维权成本与收益严重倒挂。打官司需律师、公证及大量时间。现实维权费往往远超赔偿。即便胜诉获赔几万,对靠量盈利的侵权者而言,痛感甚微。
配音演员的叹息,实则是所有内容创作者的隐忧。今日声音被“偷”,明日脸被“换”,后日写作风格、绘画笔触皆可能被AI瞬间复制。
技术狂飙突进,法律不应成为绊脚石,更不能沦为侵权者的保护伞。
需在司法实践中加大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痛到不敢再犯”;同时压实平台责任,杜绝“用户上传”成逃避监管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