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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热点议题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02 13:40来源:微信阅读:15

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等机构联合举办的“探寻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的真问题(第二季)”研讨会成功召开。

会议开始时,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舒国滢分别发言,明确了会议的重点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实际需求,并强调了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对于推动国家数字经济进步和科技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

接着,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长张凌寒回顾了自2024年以来AI善治学术工作组的研究进展及其取得的成果,总结了第一季十大议题的经验和启示,并详细介绍了本次议题在研究团队、议题设定、筹备过程、配套支持等方面的新进展与深入研究计划。

此次会议汇聚了国内人工智能法治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和技术专家,正式发布了《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十大议题(2026)》。

一、智能体的行为界限、授权机制与市场竞争治理

随着智能体技术的广泛应用,自主决策和交互执行能力不断提升,导致行为界限不清、授权机制欠缺以及市场竞争混乱等问题日益严重。本议题旨在探讨智能体作为技术工具的程度,界定其行为边界,明确用户授权与系统控制的责任分配,并分析现有竞争规则与监管框架如何适应新的市场格局。

二、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随着AI拟人化交互技术的发展,虚拟陪伴、智能客服和拟人化营销等应用场景不断增多,引发了人格权侵犯、情感欺骗和虚假承诺等法律风险。本议题关注现行法律如何构建规制框架以防止潜在风险,明确产品设计和风险提示的要求,并调整侵权责任制度以建立有效的救济机制。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幻觉风险防范与责任归属

目前,人工智能幻觉的主要法律问题已从内容本身是否违规,转变为用户采纳错误信息后造成的伤害,如人身、财产损失等。由于现有责任认定规则难以适应这些新情况,本议题将探讨如何预防此类风险,以及在发生损害时如何确定责任。

四、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冲突与调整

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高度依赖大量个人数据,这与现有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之间存在数据利用与权益保护、数据流动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冲突。本议题关注AI环境下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处理和传输过程中的制度矛盾,特别是知情同意规则的改进、敏感个人信息的特别保护以及数据使用的合规边界,以实现数据价值的充分利用与个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五、人机协作场景下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

随着人机协作在创作、研发和生产中的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和协同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和侵权判定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本议题致力于建立适应人机协作模式的新规则体系,明确成果属性、划分权利归属、构建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创作者、AI研发者和平台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和发展。

六、前沿人工智能安全防护与极端风险管控的法治路径

随着人工智能系统的规模、自治能力和社会融合度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风险类型正从局部可控转向系统性和极端性。本议题将探讨AI安全治理的整体策略,包括技术安全标准、风险预警机制和极端风险追责,以填补安全治理的空白,确保人工智能发展的安全性。

七、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的法治监管

当前,公共机构的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合规治理工具在支持大型模型训练、应用部署和风险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议题将研究公共机构如何合法地使用数据进行模型训练、建设和生态系统构建,推动产业政策从行政指导转向法治监管,保障人工智能产业在法治框架内的健康发展。

八、人工智能企业海外运营的法律挑战

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人工智能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海外市场,面临人工智能主权冲突、市场准入、数据跨境合规和地缘政治风险等问题。本议题将分析全球主要市场的AI监管规则差异,研究数据跨境合规路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和海外合规风控体系,为AI企业的合规海外运营提供法律指导,促进我国AI产业的全球化进程。

九、人工智能技术标准、伦理准则与法律规则的协调

目前,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标准、伦理准则和法律规则之间存在衔接不畅、边界模糊和效力冲突的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协同治理。本议题将探讨如何明确这三种规则的地位,建立衔接机制,推动技术标准的法治化、伦理准则的制度化,并构建“标准+伦理+法律”的协同治理体系,以提高AI治理的整体效率。

十、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新工具

在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的法律治理手段难以应对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复杂性,因此开发数字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法律治理工具变得必要。本议题将关注AI治理风险预警工具、纠纷解决工具和证据收集工具的研发与应用,提升AI治理的精确度、效率和及时性,为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据了解,各主办单位将继续围绕这十大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学术讨论和实地调查,不断推进人工智能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完善和实践应用,为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体系完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