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新规
IT之家 4 月 8 日消息,十个部门共同推出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AI领域的伦理审查与服务确立了清晰的指导方针。
该文件针对AI伦理审查的适用范畴、服务支持、执行机构、操作流程及监督机制等方面设置了具体规范,同时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特性,规定了申请受理、常规审查、简化审查、专家复审、紧急处置等多种程序要求,有力推动AI技术应用的伦理治理体系建设。
为构建完善的AI伦理服务体系,该办法围绕标准制定、服务网络、创新激励、科普宣传、人才培育五大维度推出配套措施,助力企业有效增强伦理风险管控水平。
该办法与现行AI治理相关法规政策形成了良好衔接。
本办法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保持高度一致性。后者作为横跨各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通用规范,确立了审查的基本流程、内容与准则等统一性要求,为前者奠定了制度基础。本办法在遵从通用规则的基础上,紧扣AI技术特点与伦理准则,在适用边界、申报资料、审查要点、简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专门优化和细化,更契合AI伦理审查的实践需求。
依据第二十六条,针对深度合成、算法推送、生成式AI服务管理等已实施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等监管手段,并将科技伦理合规作为审批与监管要素的AI技术活动,可豁免专家复审环节,切实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此外,第三十二条明确,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实施相应惩戒。
本办法所规定的AI科技伦理审查流程主要涵盖:
伦理委员会或服务机构主要聚焦人类利益、公平性、可控性、透明度、可追溯性、隐私安全等维度实施审查。同时需核查参与科研活动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评估拟开展的技术活动是否具备科研价值与社会效益,判断技术活动的风险收益比是否恰当,伦理风险管控方案及应急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据IT之家了解,本办法第三节及附录所列需进行专家复审的AI科研活动主要包含三类:
需进行专家复审的AI科研活动,应先经由本单位AI伦理委员会或受托服务机构完成初审;随后由申请单位提请专家复审。其中,央企及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直接向主管部委申报,其他机构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地方或主管部委依规组建复审专家组,对初审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复核,并在受理复审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给出复审结论。伦理委员会或服务机构根据复审结论作出终裁,同时对列入复审目录的活动强化持续监管,持续审查周期通常不超过半年。若伦理风险出现重大变动,须重新启动审查并提请专家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