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代写裁决非关键,仲裁员未尽审查义务才是核心——兼评ARIHQ诉魁北克健康署案
2026年4月22日,魁北克高等法院针对“魁北克中间住宿资源协会诉魁北克健康署——蒙特利尔中南岛综合大学卫生和社会服务中心案”(Association des ressources intermédiaires d’hébergement du Québec (ARIHQ) c. Santé Québec - CIUSSS du Centre-Sud-de-l’Île-de-Montréal,2026 QCCS 1360)作出判决,撤销了一项仲裁裁决。外界常将此案简单解读为“因仲裁员使用AI导致裁决被撤”。这种说法过于粗糙且具误导性。实际上,法院的核心关切并非“AI能否介入仲裁”,亦非“裁决书初稿由谁执笔”,而是——仲裁员是否切实履行了其不可推卸的裁决职责。
我们需要厘清三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是行为委托。具体由谁负责检索、归纳、撰写及校对?这些任务既可由仲裁员亲力亲为,也可交由书记员、研究助理、秘书或AI工具处理。仅凭“执笔者是谁”,无法直接判定裁决的效力。
其次,是责任归属。在法律层面,仲裁裁决必须归属于仲裁庭。负责签署裁决、履行程序义务、并接受回避申请及撤销审查的主体,是仲裁员,而非人工智能、秘书或其他草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