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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AI乱判刑,多名律师起诉索赔

发布时间:2026-05-10 02:33来源:微信阅读:5

江苏南京执业律师李小亮遭遇尴尬一幕,在百度APP及网站搜索个人姓名加职务时,百度的“AI智能回答”竟显示“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还配上了他身穿律师袍的照片。

此案被视作国内首例生效的AI大模型名誉侵权案。因百度“AI智能回答”编造南京律师李小亮“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虚假信息并配图,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在两审中均被判名誉侵权。截至2026年5月,百度仍未履行判决,李小亮已申请强制执行。

事件缘起:百度AI生成虚假犯罪信息

2024年9月25日,李小亮发现,在百度手机APP及网站搜索“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等关键词时,搜索下拉词、“大家还在搜”板块出现了“判刑了吗”“涉案金额”等负面关联词条。

2024年9月30日,当李小亮搜索“李小亮律师被判几年”时,百度“AI智能回答”直接生成了虚假内容:“三年,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据探索结果,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附上了李小亮身穿律师袍的照片,信息指向非常明确。

一审判决:AI合成内容侵权,搜索词条不侵权

2025年,李小亮向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搜索下拉词等板块内容属于用户搜索形成的中性技术结果,百度未加工处理,无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但对于“AI智能回答”内容,法院认定这是百度通过AI技术加工合成的,虚假信息明确指向李小亮,包含“判刑”“被告人”等贬损词汇,客观上降低了其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权。百度公司以“AI幻觉属技术局限”抗辩,法院未予采纳,认定其存在主观过错。

2025年9月,一审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向李小亮书面道歉;因李小亮未提交损失证据,驳回其赔偿诉求。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一审判决

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驳回百度“技术无责”抗辩

一审判决后,百度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百度辩称“AI幻觉”是行业共性问题,无法预见且无过错;李小亮存在“诱导性提问”触发错误生成;本案系“中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侵权第一案”,判决将冲击产业发展,请求审慎审理。

李小亮答辩称,他未主动检索负面信息,是点击百度推荐词条触发的结果。主审法官当庭质询:“豆包、Deepseek上发问,为什么没有这些评价?”

2026年3月12日,南京中院二审判决:驳回百度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百度AI生成内容指向明确、贬损性明显,造成李小亮社会评价受损;侵权内容虽具偶发性且处于产业初期,但不免除百度公司责任,一审判决书面道歉责任适当。

拒不履行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二审判决生效后,百度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书面道歉义务。期间,双方曾沟通执行和解,未达成一致。

2026年4月30日,李小亮向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5月1日,法院签收申请材料;5月8日,法院执行局通知该案即将立案。

行业同类案件并行,AI侵权司法认定成焦点

此案并非孤例。

此前,北京律师黄贵耕起诉百度AI侵权案引发关注:2025年5月,百度AI生成黄贵耕“威胁法官、介绍贿赂、伪造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项虚假犯罪信息。2025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目前尚未宣判。

业内人士表示,该案作为国内首例生效的AI大模型名誉侵权案,明确了AI服务运营方的责任边界——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虚假信息侵权的免责理由,AI生成内容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运营方需承担侵权责任,为后续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