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教育时代教学公平的价值审视与实践探索
郭文良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 欣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摘要】在智能技术全面融入教育实践的时代背景下,教学公平的内涵持续拓展,呈现出显著的当代特征。教学公平植根于教学活动的互动关系与人文属性,旨在保障教学参与者的生命尊严与自由发展,推动个体全面、均衡与可持续发展。智能技术的广泛运用为教学公平开辟了新的实现路径,使其在缩小数字差距、校正技术伦理、关注个体成长与构建公平空间等方面展现出新的价值内涵。技术赋能教学的同时也使教学公平面临多重现实挑战:技术资源配置失衡导致教学质量分化,形成分配公平挑战;算法偏误与数据歧视削弱评价公正性,陷入算法公平困境;数据霸权与隐私风险侵蚀教学参与者权利,引发数字公平困境;技术更新与教师适应滞后造成实践脱节,形成实践公平困境。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实现,需要在目标维度上坚持教学公平立场,对接时代育人需求;在伦理维度上明确教学公平原则,界定技术应用范围;在主体维度上培养教师公平素养,增强公平实践能力;在空间维度上营造教学公平环境,推进数字化公平制度建设。
【关键词】智能教育;教学公平;技术赋能;教育改革
引用该文献:郭文良,关欣.人工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正义的辨析与实现[J].教育评论,2026(05):22-34.
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教育教学的生态格局,并推动教学范式的根本性变革。作为教育伦理的核心议题,教学公平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变迁的深刻影响。教学公平体现为教与学过程中的公平行为与公正取向,要求将教学参与者的生命尊严、自由发展和选择权置于教育活动的核心位置,强调教育过程的伦理性与人文关怀。然而,在数智技术赋能教学、拓展教育边界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结构性矛盾。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算法偏见导致隐性歧视、学习机会不均等问题,使教学过程中的“不均衡”与“不公平”现象愈加凸显。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应在更高维度上实现公平性、个性化与包容性的有机统一,保障学生获得契合自身特质的教育支持,维护师生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的尊严与权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指出,要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制定完善师生数字素养标准,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强化数据安全、人工智能算法和伦理安全”。[1]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主题,明确指出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为新时代教学公平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落实提供了根本遵循。教学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微观体现与实践起点。厘清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内涵与价值,剖析其实然困境,并探索契合时代需求的教学公平实现路径,对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
智能教育场域中
教学公平的内涵要义
公平作为教育的价值基石,决定了教育活动的方向与品格,是衡量教育善恶与优劣的重要尺度。它不仅关涉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而且深刻影响教学过程的伦理实践。公平本质上是一种关于是非判断与善恶抉择的价值认知与道德判断,既是个体道德德性的内在核心,也是社会制度赖以维系的重要伦理基础。在教育领域,教学公平不仅关涉教育者在教学活动中是否遵循公平原则,而且关乎教育结果是否具有公平性与合理性。从过程维度看,教学公平强调教育者在教学实践中应自觉遵循伦理规范,做到尊重差异、公平对待、合理分配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与积极的心理支持;从结果维度看,教学公平旨在确保每一名学生均能获得适宜的发展条件,以最大限度促进其能力提升与品格完善。作为教育活动的核心伦理追求,教学公平是教师在长期教育实践中形成的稳定价值期待与行为准则,体现为教师对教学机会、学习资源、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公正安排与合理调控。教学公平既是教育公平在微观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也是教育伦理在教学行为层面的现实呈现。其根本旨趣在于保障每一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获得应有的人格尊重、平等的发展机会和适配的成长支持,从而实现学生潜能的充分发展与人格的全面完善。这不仅是教育的道德底线,而且是教育理想得以实现的核心条件。
随着智能技术对教育场域的深度渗透,我们亟须在新技术环境下深化、拓展与重构教学公平的内涵。我们不能再局限于传统公平理论框架中讨论资源分配与结果公平,而是必须在算法介入、数据驱动的教学生态中对“公平”“公正”与“合理”进行新的诠释与评析。教学公平不仅关乎教学行为的伦理规范,而且体现为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在要求。教学公平的实现过程有赖于教师的专业判断力、道德敏感性与教育智慧,要求在技术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取得动态平衡。智能技术的应用不能取代教师的伦理判断,而应成为助力教师精准教学与促进个体公平发展的工具。因此,重新理解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概念,不仅是教育伦理理论的时代延展,而且是回应技术介入带来的教育伦理困境与价值冲突的必然要求。它使教学公平在新的历史语境下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成为引导教育技术健康发展、守护教育本质与人文精神的重要理论支点。
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是技术赋能教育过程中的公平实践,涵盖教学资源配置、教育理念定位、教学方法选择与教学评价体系建构等多个层面。在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入教育生态的背景下,它旨在保障每一名学习者的人格尊严得到维护、发展潜能得以实现,从而确保受教育权的有效落实。教学公平以人的价值与尊严为核心,引导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做出合乎伦理与理性的决策,促进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智慧的提升,最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亦强调技术应用的正当与人文关怀的平衡,倡导以技术手段服务人的成长,而非弱化教育的人文情怀。技术的核心任务在于为学习者提供适切的学习支持、个性化发展路径与公正合理的评价机制,防止技术逻辑侵蚀与异化教育伦理。在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基础上,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更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全与潜能的充分发展。它通过在理论层面深化与拓展教学公平的内涵,并在实践层面探索智能教育的公平图景,推动教育回归育人本质,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与教育公平提供动力。
二
智能教育场域中
教学公平的价值意蕴
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关乎教育本质的坚守与重构。它不仅关注如何让技术工具服务于每一名学生的个体成长需求,而且注重如何在提升教学效率的同时守护教育的人文温度,防止教育被技术逻辑异化。
(一)弥合数字鸿沟: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动态平衡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技术,正在突破知识生产与传播的传统边界,为实现教学公平提供了新的契机。然而,在智能教育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数字鸿沟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实现教学公平的关键障碍。我国数字鸿沟的主要表现是城乡之间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网络服务供给不均衡,以及城乡居民在技术使用能力和数字资源应用水平上的差异。教育场域中的数字鸿沟,指在教育教学资源的获取与利用方面,地区经济或技术发展不均衡、城乡资源分配不均等现象限制了智能技术在教学领域的应用与发展,进而造成学生的学习效果差异。[2]在这一背景下,智能时代教学公平的核心价值不止于技术的普及,更在于构建一种持续调适、动态平衡的教育机制。通过制度性干预与系统性赋能,确保智能教育成果覆盖不同地区与群体,让每一名学习者都能从技术创新中公平受益,从而在更深层次上弥合教育数字鸿沟。
教学公平在弥合数字鸿沟中的价值也体现在对教育生态优化与社会公平推进的长远赋能上。弥合数字鸿沟、实现教育公平,本质上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而教学公平正是连接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重要纽带。教学公平引领下的数字鸿沟弥合,能够打破区域、城乡、校际间的教育壁垒,构建起更加均衡、包容、优质的数字化教学生态,让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保障每一名师生平等的发展权利,培养具备数字素养与综合能力的个体,能够为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缩小社会阶层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整体推进,彰显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能够有效应对和缓解数字鸿沟带来的结构性不平等,逐步实现教育资源、学习机会与发展权利的均衡分布,为教育公平奠定更加坚实的伦理与制度基础。
(二)校正技术伦理: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约束作用
随着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教学公平以内在的伦理尺度,对技术应用的边界与方向发挥着关键的约束作用,防止教学活动偏离育人本质,确保教育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教学公平首先引导教学参与者重新锚定教学活动的价值理性根基。教育的本质是“成人”的艺术,[3]其重点在于促进学习者在习得知识的同时实现情感的激发、价值观的形成与精神世界的完整建构。如果技术赋能仅停留于加快知识传递速度的层面,就可能导致教学过程异化,使学生沦为被动的信息接收者,教师则被技术操作裹挟,陷入“去主体化”的教育困境。教学公平通过追问“技术为何而用”“技术如何服务教育”等根本问题,坚守“育人先育心”的原则,校正技术介入的伦理尺度,为教学保留师生情感交流与人格对话的空间,使技术真正成为教育的助力者。
教学公平推动教育主体深化对技术使用的伦理认知,构建系统的伦理规范框架。智能技术依托的算法逻辑与数据采集方式大多隐含技术设计者的价值预设与主观偏好。教学公平要求教育者以批判性视角审视技术,重视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与算法透明,确保教学决策与管理过程的公正与合法。通过这种伦理约束机制,教学公平促使教育者建立清晰的“技术伦理红线”,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自主发展权。教学公平让教学活动始终保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底色,让学生在技术支持下自由探索未知,让教师在与技术协作中彰显教育艺术,从而在技术与人文的张力中筑牢教学伦理的公平防线,使教育回归育人的本真使命。
(三)关注个体发展: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关怀彰显
教学公平追求的并非形式上的“平等”,而是实质意义上的“相称”,即关注个体差异,尊重每一名学生的自然禀赋与努力程度,使其独特潜能得以充分展现与发展。教育的公平与正义主张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公平公正的高质量教育。智能技术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新的支撑,使教学公平“相称”原则的实现获得了新的可能,其价值在技术赋能与教育关怀的交织中得以彰显。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引导教师借助技术手段与学习分析工具,精准识别学生的学习特点与薄弱环节,通过数据反馈帮助学生认识自身潜能与优势,激发学习兴趣与内在动力,唤醒个体学习能动性。同时,教师可基于学习数据构建个性化学习模型,在技术辅助下灵活调整教学节奏与内容,使不同学力水平的学生都能按照自身节奏选择合适的学习资源与路径,真正促进个体深度学习。
教学公平的核心不仅在于技术赋能,而且在于人文关怀。有温度的教学,源于教师对学生个体的真切体察与尊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情感回应学生需求,不仅体现了教学过程的公平性,而且彰显了师生关系中的情感公平。随着智能教学的普及,教学空间不断延伸至虚拟场域,教学公平要求教师在技术应用中守护情感,在虚拟互动中洞察学生需求,主动提供关怀、适时进行引导,使智能教育永葆教育的人文温度。教学的本质是师生间的情感相遇与心灵对话。当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怀,在教学中体验到爱与归属时,他们就能更深刻地体会到来自他者的尊重,进而肯定自己作为平等权利主体的价值,逐步了解生命的意义,明确自己的生命价值[4]。在技术赋能与情感关怀的双重作用下,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让每一名学习者都能获得充分的尊重与理解。它既保障学生的学习权与发展权,也能够促进师生关系的良性互动,使教育在科技理性与人文温度的交融中回归育人本质,推动个体认知与品格的协调发展。
(四)构建公平空间: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建构价值
空间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存在形态,为社会活动提供物质载体与文化语境。教学空间作为开展教学活动的独特场域,其结构与形态直接影响教学过程的公平性与有效性。在建设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过程中,教学空间公平成为教育公平空间维度的微观体现,而教学公平是推动这一过程实现的内在动力。教学空间公平通过打破空间壁垒,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流动,使每一名学习者都能平等享有优质均衡的教育与发展机会。教学公平还引导教育主体在善用智能技术的同时,坚守教育价值导向,将公平理念贯穿于教学空间的规划与实践之中,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
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为教学空间的重构提供了革命性契机,而教学公平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传统教育体系中,学校的物理边界限制了知识的传播范围,学制的刚性结构束缚了学习的深度与广度,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导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这些“空间性不公平”正是教学公平试图破解的难题。教学公平以对公平的坚守,推动数字技术介入教育过程,重塑教学空间的开放性与流动性。如,在教学公平的指引下,网络教学空间的搭建使知识传递突破了时空限制,让每个人都能平等、自由地参与知识的生产与实践;在教学空间公平的保障下,智能工具的应用打破了知识的固定性、单一性与权威性,让学习内容更具个性化与多元性,使师生关系呈现出灵活、民主的新形态。[5]这种空间重构不仅是技术进步的结果,而且是教学公平价值的现实彰显。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有助于建构开放包容、具有温度的公平空间,使教学从物理的局限走向精神的平等。教学公平不仅是教育公平实现的结果,而且是教育公平得以维系的重要前提。它既体现在硬件设施与教育资源的普惠性配置上,也表现在教学过程中对不同个体学习需求的尊重与回应上。通过空间层面的公平建构,教育不再仅仅追求秩序化与制度化的公平,而是更注重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唯有在公平的教学空间中,学习者才能释放创造力,教师才能实现教育理想,从而共同营造充满活力与人文关怀的智能教育生态。
三
智能教育场域中
教学公平的现实困境
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彰显出独特的时代价值,呈现出新型发展样态,但教学公平的建构也潜藏着新的挑战。教学活动易陷入分配公平、算法公平、数字公平与实践公平等多重困境,制约教学公平的实现。
(一)分配公平困境:技术介入加剧教学质量差异
在智能时代,技术介入教学的初衷在于缩小差距、提升效率,但在实际应用中,其分配逻辑可能异化为新的不平等机制,加剧教学质量差异。谁能够接触到先进的AI导学系统与高质量虚拟学习空间,谁能够理解并运用学习分析数据优化学习,以及能否确保不同群体“用得上”更“用得好”智能技术,成为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必须直面的现实难题。从分配视角看,这种困境主要体现在资源、能力与设计三个层面,共同导致教学质量的显著差异。
首先,在资源层面,教育基础设施与数字资源供给的不均衡成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智能教学的有效性建立在稳定的设备、高速的网络与优质的教育资源之上。《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24年12月,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85.3%,而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为67.4%。[6]另外,我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呈现出一定差距,部分地区与群体仍面临经济支持不足、网络设施薄弱和设备缺失等问题。因此,教学质量从起点上便形成了难以弥合的鸿沟。其次,在能力层面,数字素养的差异深刻影响了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技术介入并不会自动带来教学效果的提升。对一部分在数字应用上处于劣势的学生群体而言,智能工具的快速迭代本身即构成一种认知负荷,使其难以适应技术日新月异的更新迭代,无法跟上新的教学节奏,技术反而成为教学干扰。[7]最后,在系统设计层面,技术供给的单一性与无障碍适配的不足,进一步加剧了教育中的结构性不平等。当前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往往以主流市场需求为导向,忽视了特殊教育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无障碍设计的缺失实质上将部分学习者排除在智能教学场景之外,使他们难以平等地享受技术发展的红利。这种设计上的不公平放大了教学质量的不均衡,形成智能教育场域中教学公平的结构性困境。
(二)算法公平困境:算法偏差造成教学评价不公
算法的引入推动教育评价体系更加趋向客观化与科学化,使教学评价更加高效、精确。然而,从技术属性看,算法模型具有不透明性和可解释性不足的特征,其数据处理逻辑往往难以被教育主体理解与监督。教学公平要求教学评价具有公平性、全面性与客观性,为学习者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与成长支持。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教学过程本质上是发挥师生主观能动性、实现共同成长的过程。为实施公平导向的教学评价,教师应综合考量学习者的学业表现、课堂参与、情感态度与发展潜能等因素,以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若教学主体为了追求教学评价的效率而削弱评价本身的意义,忽视算法可能暗含的结果歧视与偏误,放弃对算法逻辑的批判与审视,便可能使教学评价偏离公平轨道。
算法偏差导致教学评价失衡,从而误导教学干预方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算法模型可能因数据中的偏见而产生歧视性结果。算法基于历史数据进行学习与概率预测,而这些数据本身往往反映了社会结构中的既有不平等现象。此类偏见在算法循环中被不断强化,并以“中立计算”的形式重现于教学评价之中。当教师对学生的前置印象与算法评价结果叠加时,偏见被进一步固化,使部分学生被标签化,难以获得应有的肯定与支持,违背了教学公平强调的平等尊重原则。其二,算法在处理非结构化信息时存在一定局限性,导致评价结果与现实状态脱节。教育评价涉及复杂的语言表达、文化差异和个人经历等非结构化信息元素,难以进行直接的量化处理,而人工智能在捕捉和处理这些信息方面的不足极可能导致评价结果的偏颇,使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状态产生偏离。[8]算法偏差的根源在于将复杂的教学活动过度简化为数据逻辑,忽视了教育应有的人文关怀与价值判断。若陷入算法公平困境,教学评价便会窄化育人内涵,削弱教师的专业判断力,阻碍学生的公平发展。要走出这一困境,必须以教学公平为导向,强化教师的技术伦理意识与算法识读能力,在算法应用中保持人文温度与价值理性,确保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
(三)数字公平困境:数据霸权冲击教学主体权利
在智能技术深度嵌入教育场域的背景下,数据的海量生成与高速流动表面上提升了教学效率,但潜藏着“数字不公平”的风险,对师生的主体权利构成冲击。教学公平强调教学活动中人的自主权与发展权,而数字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的滥用与失衡,往往削弱了师生作为教育主体的合法地位,成为制约教学公平实现的主要障碍。当前,我国教育数字化相关立法尚不完善,对于数字化转型发展引发的平台问责缺失、算法不当推送、数据安全风险及个人隐私侵权等问题,尚缺少完备的法律约束与制度保障。数据平台在教学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使用范围与追责机制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致使教师与学生在权利受损时难以获得有效救济,数字公平困境愈发凸显。
从教师维度看,数据霸权正在侵蚀教师的专业自主性与教学主体性。教师主体性是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展现出的自主性、能动性与创造性。教师的专业价值本应体现在课程设计的创造性、课堂互动的动态调适与对学生情感的细致关怀中。然而,在智能交互环境下,技术的介入虽然减少了部分重复性劳动,但也在无形中削弱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教学过程日益被数据逻辑与技术流程主导,教师逐渐被边缘化为“数据执行者”,而非具有教育情感与价值判断的“教化者”。这种对教师主体地位的弱化,不仅削减了教师的教育创造力,而且动摇了教学公平的伦理根基。从学生维度看,数据透明带来的隐私风险与权利侵蚀尤为突出。智能教学系统通过算法分析、学习记录与行为追踪获取大量学生数据,但学生对这些数据的使用范围、保存期限与处理方式往往不具备知情权与决定权。作为学习主体,他们的隐私权与人格尊严被技术结构隐匿。更为严重的是,学生的学习权利在这一过程中被弱化。学习权利是一种要求完善和发展人格的权利,强调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9]在数字教学环境中,学生被置于算法持续监控与数据持续评估之下,其学习路径、认知模式乃至情绪状态均被量化为数据指标。原本以成长为中心的教学过程,被异化为以数据表现为导向的竞争机制,导致学生的学习行为日益受到技术规训,学习主体的自我建构空间受到极大压缩。
(四)实践公平困境:技术迭代导致教师教学公平适应性滞后
智能时代的技术更新呈现高频迭代特征,教育领域的智能化工具更新周期不断缩短,而教师群体在教学公平认知与行为调整方面的响应往往存在滞后性,进而形成教学公平实现的实践性困境。从认知维度看,教师对智能技术重塑下的教学公平内涵缺乏系统性理解。教学公平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其内涵已从传统的“机会均等”“资源公平”拓展到对受教育者的权利、人格、尊严及个性化成长的显著关注等维度。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不仅涉及教学资源的分配公正,而且延伸至数据权利平等、技术伦理约束与情感关怀的公平等方面。然而,部分教师的公平观念仍停留在传统教育范式层面,未能深入认识技术嵌入教育引发的公平结构转向,难以察觉算法偏误、数据隐私侵害等潜在风险。这种认知上的滞后,易使教师在教学决策中陷入“技术理性取代教育理性”的误区,削弱了教师对教学公平的价值判断与主动建构能力。
从行为维度看,教师在教学实践层面的适应速度远低于技术的演进速度,导致教学公平落实的断层。城乡中小学教师的智能教育意识、智能教育知识、智能教育技能、智能教育伦理等维度的智能教育素养存在显著差异。[10]若教师缺乏系统的数字能力培训与技术支持,便难以将智能工具转化为有效的教学手段,进而影响整体教学效果。一方面,智能技术赋能教学对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课程设计能力及课堂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的教师能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学习支持,而技术适应能力弱的教师难以满足学生的差异化学习需求,由此造成教学实践层面的不公平现象。另一方面,教师在面对智能技术引发的伦理冲突时,缺乏成熟的判断标准与应对机制。当算法推荐内容与课程目标不符,或学生数据面临隐私泄漏风险时,教师往往被动接受系统设定,缺乏调整与干预的主动权。这种“被算法化”的教学状态削弱了教师的主体性,使教学活动在形式上趋向自动化,在价值实现上与教育的公正与人文内涵渐行渐远。
四
智能教育场域中
教学公平的实现路径
智能时代推进教学公平的实现,应锚定时代育人需求,以明确的教学公平原则为行动准则,以教师的教学公平素养与伦理自觉为核心驱动力,系统构建支持教学公平的制度保障与文化环境。只有在制度设计上强化公正理念、在教师发展上培育公平意识、在教育文化上营造公平氛围,才能为教学公平的落地与深化提供坚实的结构性支撑与价值保障。
(一)目标维度:坚守教学公平立场,锚定时代育人需求
智能时代推进教学公平的实现,须以公平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立场,以时代育人需求为导向,在技术赋能教育变革的过程中,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教学公平发展路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我国教育的根本使命,其最终落脚点是人才培养。[11]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与思维模式,为教育改革注入了新动能,也对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推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教育体系,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社会发展形态,不仅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而且是教学公平在新时代语境中的现实体现。
智能教育场域中的教学公平,强调在充分利用智能技术优化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质量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人格完善,培养具有知识底蕴、道德情操、社会责任感与创新创造精神的新时代人才。教学公平要求教学过程在科学性与人文性之间保持平衡,以生命关怀为核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平等地获得丰富的学习体验与发展机会。因此,坚守教学公平的根本目标,意味着要明确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核心,锚定时代育人需求,将教育目标聚焦于培育具有独立思考力与创造力的学习者,使其超越应试逻辑、发展面向未来的核心素养。一方面,应以教学公平为载体,强化学生适应智能社会的核心能力,培养其高效学习、创新思维与人机协同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应借助智能技术推进因材施教,通过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学生差异与需求,设计个性化学习路径,打破传统教育“一刀切”的局限,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适配的教育支持,拓展新时代的育人哲学。
(二)伦理维度:明晰教学公平原则,把握技术应用边界
技术的使用既要遵循科学性,也要保证伦理的正当性。伦理属性对于教学之所以是不可或缺的,正是因为它将教学价值实现过程中对效率的追逐放置在公平规约的合理范围内。[12]在智能时代推进教学公平,关键在于确立“技术向善”的理念,构建包容、透明、安全的教学公平原则,为技术应用划定清晰的伦理边界,确保智能技术始终服务于教育的育人本质。
首先,包容性与普惠性原则是防止技术歧视、维护教学公平的基础。智能教学系统的算法模型若仅依赖单一群体数据训练,必然导致教育偏见与不公。因此,技术设计应从具体教学情境出发,将多元包容理念纳入算法标准。一方面,在智能资源开发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差异、学习风格与发展节奏;另一方面,建立数据标签质量规范,严格审核算法训练数据,剔除带有性别、地域、家庭背景歧视的数据标签,确保技术应用不加剧教育差距,让每一名学生都能通过智能工具获得适配的学习支持,体现教学公平的关怀价值。其次,透明性原则是保障教学评价公正的重要条件。智能技术的“黑箱”特性可能导致算法评价结果与真实学情之间出现偏差。为此,智能教学平台应主动公开算法逻辑、评价指标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