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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首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规章

发布时间:2026-05-26 08:29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阅读:5

我国首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专项法规正式发布!日前,人社部携手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及医保局共同推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厘清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责边界,确保劳动者在薪酬、休假、安全卫生及工伤赔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目前,我国许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然在职。这些群体包括退休后返聘的技术专家,也有从事保安、保洁、家政及后勤等基础工作的劳动者。“林嘉表示,这些劳动者凭借多年经验与辛勤劳动延续价值,是激活银发经济、补充劳动力市场的关键力量。”

不过,超龄劳动者就业环境艰难,权益保障面临诸多难题。林嘉指出,以往常因年龄问题被简单界定为劳务关系,无法享受劳动法保护。现实中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工伤拒赔及随意辞退等现象频发,法律缺位使得维权困难。

“《暂行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法律空白,旨在明确双方权责,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

新规适用范围如何界定?据了解,凡境内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且受其管理、从事有偿工作,均适用本规定。提前退休人员返聘,同样适用此规定。

彰显对老年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新规如何落实权益保障?规定对薪酬、休假、安全及工伤作出了具体要求。

薪酬方面,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休假方面,需遵守工时规定,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特殊情况需依法进行。

安全卫生方面,单位需提供适宜岗位与强度,并开展相关教育与培训。

工伤保障方面,单位须按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林嘉称,这些规定体现了特殊保护,特别是将超龄者纳入工伤保险,由单位缴费,解决了理赔难问题。”

林嘉认为,亮点在于突破传统局限,以权益保障为核心,构建法律体系。核心思路是打破“劳动关系决定社保”的旧观念,不以劳动关系为唯一标准,而是基于劳动事实保障基本权益,实现精准保护,充分尊重超龄劳动者的价值。

认可超龄劳动者的职业价值

民众关心:超龄者能否续缴养老保险?如何操作?

按现行政策,退休时缴费不足的,可补足至最低年限领取养老金。新规明确,缴费不足者可个人续缴;协商一致下,单位也可代缴。

同时,社保部门将优化服务,畅通渠道,为缴费者提供清晰指引与便捷服务。

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解决?

针对明确事项的争议,可调解或仲裁,不服可起诉;其他事项直接起诉。人社部将加强指导,规范仲裁机构受理与服务,依法为超龄劳动者提供高效维权服务。

法律实施离不开社会合力。林嘉呼吁单位遵守规定,摒弃“超龄低保障”观念,规范用工,尊重劳动者,让他们安心工作。(记者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