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首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规章
我国首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专项法规正式发布!日前,人社部携手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及医保局共同推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厘清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责边界,确保劳动者在薪酬、休假、安全卫生及工伤赔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目前,我国许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然在职。这些群体包括退休后返聘的技术专家,也有从事保安、保洁、家政及后勤等基础工作的劳动者。“林嘉表示,这些劳动者凭借多年经验与辛勤劳动
五部门联合新规:筑牢超龄劳动者权益防线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为何要出台《暂行规定》?该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带来了哪些权益保障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 问:如何定义超龄劳动者?《暂行规定》的适用边界在哪里? 答:所谓超龄劳动者,即已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却依然在职工作的劳动者。 就适用范围而言,凡是在中国境内,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接受单位管理并从事有偿劳动的人员,均适用《
新规护航: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7月落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5部门于5月25日公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该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我国首次出台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 所谓超龄劳动者,即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这类群体既包括退休后被返聘的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也涵盖从事保安、家政等工作的基层从业人员。依法提前退休的人员同样被纳入保障范围。需特别说明的是,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已受《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保护,因此不属于本暂行规定适用对象。 目前,我国仍有大量劳动者在
AI 红利不应独享:重构技术时代的财富分配
设想这样一个情境:某企业借助 AI 裁撤了半数人力,成本骤降,利润飙升。表面看,这是效率的飞跃与财报的狂欢。然而隐忧随之而来:失业者收入归零,消费力萎缩,他们不再光顾那家企业的餐厅,也不再购买其产品。最终,该企业的营收也将随之受挫。这并非遥不可及的猜想,而是经济逻辑的必然推演。AI 提出的真问题不再是“机器能否取代人”——答案已显而易见。真正的挑战在于:人被取代后,出路何在?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转,依赖于资金的流动。其基本路径为:企业发放薪资 → 员工用于消费、还贷或储蓄 → 消费支撑各行各业 → 行业再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