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慧业绩|AI教育侵权首案宣判,被告赔320万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原告广州市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教育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某教育公司向原告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共计320万元。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高洁菁律师为广州市原告某科技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该案系国内首例人工智能教育领域数据侵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其裁判结果对规范行业数据使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运营的“App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