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1条新政,提振住房消费
在“五一”小长假前夕,天津市紧随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浪潮,积极出台促进住房消费的措施。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其他10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该通知共包含11条内容,旨在盘活存量房产、扩大住房消费以及优化市场供给与服务。从政策导向来看,天津此次新政重点关注盘活存量商品房和存量土地,并为此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政策主要通过提供购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激发市场需求。盘活存量房产与土地资源新政的优先事项之一是“盘活存量商品房”。通知要求各
多城联动出台楼市新政,稳定市场预期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信号后,深圳、广州、天津等城市迅速响应,集中发布了一系列优化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率先公布新规,宣布自次日起进一步放宽核心区域的购房限制:在福田区、南山区及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本地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商品房;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家庭,则可购买2套商品房。此外,持有居住证的家庭,即使没有社保记录,也可在上述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同步得到加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