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采用AI失误案例,责任在己而非技术
律师因采用AI失实案例而责怪技术,实质是回避责任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AI产生幻觉是公开特性,并非推责借口。律师运用AI犹如医师借助辅助系统,核查职责不可转移。AI仅能提升效能,无法替代专业判断与伦理责任。依据行业规范,运用AI不免除律师原有职业义务,失职归咎技术,恰巧削弱了律师的核心专业价值。近期了解到,有位律师因为自己采用了AI生成的失实案例,反复指责AI不可靠。我觉得奇怪的是,一位专业人士采用了错误案例,难道不应该先审视自身吗,为何要去责怪技术?实际上,类似这种论调在法律界并不罕见,甚至不少律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