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边界与属人原则探讨 | 学术动态
学术论文陈景辉:《司法裁判的属人性:人工智能司法角色的限度》,载《中国法学》2026年第3期摘要:人工智能自诞生之初便被广泛用作司法辅助手段,但其功能理应仅限于辅助层面。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可能打破这一限制,有潜力转型为与人类法官同等的司法主导力量。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具备像人类法官那样理解法律规范、生成裁判结论的能力,且拥有某些人类法官不具备的特点,这引发了可能取代人类法官的讨论。然而,司法本质上是关于人类实践的活动,需满足三项属人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对待、法律对人的对待、个人对人的对待。生成式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