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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14 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监测周报

本周累计收录 10 篇学术文章,涵盖 AI 治理基础理论 1 篇、算法治理 1 篇、数据法 2 篇、数据安全与跨境流动 2 篇、网络法治 1 篇、自动驾驶与智能交通 1 篇、AI 与司法 2 篇。1.《从信息成本到信息生产:人工智能侵权过错责任的理论证成》 作者:何泽昊 期刊:法商研究 期刊类型:CLSCI2.《智能算法用工管理下的雇主保护义务与算法侵害责任》 作者:田野 期刊:法商研究 期刊类型:CLSCI3.《作为数据利益协调机制的个人数据匿名化——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数据利益平衡为中心》 作者:张

2026-06-14 11:48:50  |  8 阅读

陈景辉:论司法裁判的属人本质与 AI 角色的边界

编者按:司法裁判的属人性:人工智能司法角色的限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刊发于《中国法学》2026 年第 3 期,受篇幅所限省略注释。作者身份信息以发文时为准。人工智能问世之初,便迅速成为广受青睐的司法辅助手段,但其职能原本局限于辅助范畴。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有望突破这一局限,具备成为类似人类法官的司法主导者的潜力。究其原因,生成式 AI 已能像人类法官那样理解法律规范并生成裁决,且拥有人类法官所欠缺的某些优势,从而产生了替代人类法官的可能性。但是,司法本质上是关乎人类实践的事务,必须契合三种属人性要求

2026-06-10 09:19:14  |  24 阅读

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边界与属人原则探讨 | 学术动态

学术论文陈景辉:《司法裁判的属人性:人工智能司法角色的限度》,载《中国法学》2026年第3期摘要:人工智能自诞生之初便被广泛用作司法辅助手段,但其功能理应仅限于辅助层面。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可能打破这一限制,有潜力转型为与人类法官同等的司法主导力量。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具备像人类法官那样理解法律规范、生成裁判结论的能力,且拥有某些人类法官不具备的特点,这引发了可能取代人类法官的讨论。然而,司法本质上是关于人类实践的活动,需满足三项属人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对待、法律对人的对待、个人对人的对待。生成式人工智能

2026-06-08 11:53:52  |  24 阅读

AI生图版权归谁?法院给出答案

输入关键词、点击生成按钮,一张图片便完成了。AI生图如今已相当普及,但一个核心问题始终没有定论:这类由AI生成的图片,是否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果被他人使用,用户能否主张权利?2026年3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的一起AI生图版权纠纷案,对上述问题给出了具有参考意义的司法回应。值得注意的不仅是判决结果,更是法院在裁判中所确立的实质性审查标准。一、案件回顾:手握版权证书,却未能胜诉纠纷始于2024年10月。崔某对效果较为满意,便将其中一张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上。次日,一家文

2026-05-30 06:04:16  |  12 阅读

AI时代下的提示词著作权保护与侵权认定规则探析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新兴学科建设项目“知识产权法午后茶会”第六十八期简报整理人 | 欧宇翀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新兴学科建设项目倾力打造的品牌活动——“知识产权法午后茶会”(腾讯会议)第六十八期,于2026年1月9日晚八点顺利举办。本期茶会以“人工智能‘提示词’著作权保护与侵权判定”为核心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新兴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冯晓青教授、韦之教授共同主持,邵洪峰老师、崔向一律师、朱与墨副教授、赵亮先生、陈燕女士、刘女士、高源同学、金亚妮同学、苑昊同学、八木同学等近百人参与了本次线上研讨活动

2026-05-15 19:49:22  |  10 阅读

司法审判:AI无法跨越的边界

有人曾提出一个颇为理想化的设想:AI技术如此先进,何不将其应用于司法?让诉讼双方在公众场合共同向AI提问,由AI即时作出公正裁决,即便某些权贵想干预司法、谋取私利也无从下手!这个构想实际上触及了人工智能的能力极限与司法体系的根本属性,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剖析: 一、 AI难以完成"精准裁判" 法律裁判不只是"查法条、对事实"。它需要: 1、事实核查:诉讼双方往往说法不一,证据真假难辨、效力强弱难分,现阶段AI尚不能像人类法官那样通过法庭询问、捕捉当事人细微表情、多重验证来形成内心确信。诚然,法官察言观色的

2026-05-05 14:27:59  |  10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