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物著作权归属:法经济学视角下的创新驱动
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认定与产权归属——基于激励创新的法经济学思考作者 | 薛章亮律师 苏志成律师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问世重构了著作权法关于独创性表达的界定,对作者与作品一一对应的传统理论构成挑战。为回应科技削弱人类主体性的质疑,独创性表达应转向“读者中心主义”,切断作者主体性与作品独创性的必然关联,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出纳入著作权法体系。依据劳动价值理论,将著作权授予人工智能使用者,有助于防止“强者垄断”,降低交易成本并明确“首要责任人”,从而实现激励创新与创造财富的双重目标。一、前言这是人类历
蒋舸演讲:AI训练场景下版权合理使用的经济学判断逻辑
本次分享聚焦人工智能与版权领域交叉的核心议题——AI训练环节中合理使用的认定问题,从传统版权制度中合理使用的法经济学分析框架出发,探索AI训练相关责任的科学界定路径。一、版权合理使用的本质逻辑:基于法经济学的市场失灵框架分析AI训练的合理使用问题,需首先回溯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法经济学根基。虽然法律条文列举了多种合理使用情形,但其底层逻辑始终建立在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之上。具体而言,当使用方向权利人寻求授权的交易成本,超过交易所能产生的收益(至少超过使用者自身可获取的收益)时,使用者将因交易摩擦过大而放弃这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