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未审批,能否认定加班?
职场中,为完成项目、追赶工期,许多人披星戴月地工作,但当向企业索要加班费时,或许会遭遇“未办理加班审批,不能算作加班”这样的回应。 这种说法是否成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理完结了一起与加班审批相关的劳动纠纷案件。 2019年8月,张某进入一家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中明确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该公司《考勤管理办法》要求:员工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各级主管审批后方予确认;若自行延长工时且未及时补办公文审批,则不予认定为加班。 2021年12月,张某提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延时加班费和周末加
深圳头部公募3点半打卡引争议 业内揭示真实考勤机制
每经记者|李蕾每经编辑|叶峰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近日业内有消息传出,深圳某头部公募为降低员工流失率,实行下午3点半下班的制度。且主要能在3点半下班的为前台投研部门,财务、会计等中后台部门不在此列。 针对此说法,有内部人士澄清,传说中的"3点半下班"并非事实,"因为投研岗位以成果为导向,据悉对考勤制度进行了优化,3点半后打卡并非真正下班,而是便于安排调研、路演等活动,防止员工因公外出较远还需特意返回公司打卡,属于弹性工作制。" 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公募行业投研部门的考勤与工作时间安排呈现差异化特征,不